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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3-11-29 阅读:2,618 次

    近日,台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加大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意见》强化两套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意见征询、座谈交流、信息共享等方式,促进良性互动和相互监督,严格规范律师和司法人员的关系。二是强化市场维护机制,要求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有偿从事诉讼活动的普通公民或机构,或者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为律师执业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见》给予三项扶持政策。一是健全人才培养机制,要求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优秀律师到先进地区进行培训,并且要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力度,对初次领取执业证的专职律师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5000元,连续补助3年,所需经费由财政列支。二是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扶持力度,加大对有30名以上执业律师且业务收入超千万元的律师事务所的扶持力度,并予以适当奖励。三是要求完善律师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对律师担任乡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由各县(市、区)给予每村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财政补贴;律师办理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件800元。

    《意见》明确要求实现四个目标。力争到2017年末,实现全市市、县两级政府及有执法权的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有偿聘用率达到100%、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5%。企业法律顾问数年增长率达到8%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