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法律援助窗口实行律师值班制度
日期:20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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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衢州市司法局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进驻窗口值班制度。从7月份开始,衢州市多家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以所为单位,以周为时间单元,到衢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轮流值班,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值班律师做好来申请援助群众的法律问题解答咨询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周五值班人员对本周咨询情况进行小结。
二是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值班律师通过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群众,协助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申请、受理、委派等工作。
三是介绍符合群众需求的诉讼服务。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如有其他诉讼代理或代理要求,值班律师及时引导、介绍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对不属于法律渠道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他们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问题。
四是做好法制宣传、心理疏导工作。值班律师对来访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有不良倾向的来访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