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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举办企业破产管理实务交流研讨会
日期:2013-10-30 阅读:2,776 次

10月20日,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律协破管委”)“企业破产实务交流研讨会在杭州召开。省律协破管委委员律师代表,上海律协代表70余人参加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到会。会议由省律协破管委主任任一民主持。

沈田丰副会长在会上致辞,他表示,破产管理业务是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须建立的一项制度,对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制度也是一个完全不同普通诉讼业务的全新领域,执业前景十分广阔律师责任也十分艰巨。希望广大律师管理人不断完善自身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帮助高新企业走出困境,促使落后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助推我省经济升级转型。

章恒筑庭长介绍近年浙江省各级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概况,展望破产法在浙江省实践的格局和趋势,并高度评价了工作破产管理第一线的律师管理人,肯定了他们对保障债权公平有序清偿、拯救危困企业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接着,他就省高院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工作的通知》、《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简易审理若干问题的纪要》、《关于企业破产财产变价、分配若干问题的纪要》和《民二庭关于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处理涉集资类犯罪刑民交叉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四个纪要文件的出台背景及相关条款进行详细的解释,并认真听取了律师管理人关于企业危机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债务人财产范围、破产撤销权的行使、债务人财产的追收等条文进行深入浅出的解析;会议邀请了香港振辉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何文杰作了《关于香港清算服务跨境清算服务的经验之谈》的演讲,对香港和境外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特点进行了详尽介绍,并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务案例对资产处置和追讨进行分析。

本次会议解读了破产法最新司法解释,讨论了破产实务中的热点难点帮助律师快速理解和适用新制度,提高律师破产管理实务能力符合律师破产管理人的专业需求,得到了与会律师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