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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律师热议《律师法》修订草案(十一):良法筑基开新局 律师事业启新程
日期:2026-06-29 阅读:38 次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迈入新的立法进程。草案最鲜明的底色是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化、法定化,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确立为从业基本要求,并围绕执业保障、涉外法治、公益服务等关键领域作出创新安排,精准回应了行业发展需求。

对广大律师而言,草案带来的是执业保障更有力、政治方向更坚定、职业空间更广阔的系统性利好。 草案细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定职责,健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庭审辩论全流程保障机制,从国家立法层面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刚性后盾,让广大律师敢于维权、安心办案。同时,“两拥护”入法为律师队伍标定了政治底色,确保执业活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更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明确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创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制度,既为内地律师提升跨境服务能力提供制度激励,也为港澳法律执业者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国家法治建设开辟通道,让律师群体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赢得更大舞台。

对法律行业而言,草案注入的是结构升级、要素集聚、生态优化的强劲动能。 将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律师事务所能力建设上升为国家法律层面的制度安排,必将推动行业从传统诉讼业务向跨境合规、国际仲裁、域外法律查明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加速法律服务产业链现代化。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制度的落地,将促进内地与港澳法律服务业规则衔接、要素流动,催生区域法律服务一体化新格局。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一支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将成为中国法律服务业参与全球竞争、提升国际话语权的硬核支撑。

 

对整个社会而言,草案推动的是法治资源更普惠、公平正义更可感、治理根基更牢固的深层变革。 草案将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明确为律师重要社会责任,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加强统筹引导,并结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制度安排,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欠发达地区流动、向弱势群体倾斜,切实解决区域法治发展不平衡问题。当律师执业环境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愿景,就有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依托。

良法酝酿,正当其时。广大律师行业应积极建言献策,助力草案打磨完善;更应以新法实施为契机,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奋力书写新时代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晓璐  浙江省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