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浙江省委印发《关于表彰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党委的决定》(浙委〔2012〕87号),表彰了“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五家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在活动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广大律师党员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被省委决定授予“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领导律师行业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
在省厅组织的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引领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舟山群岛新区”和“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等国家四大战略,坚持“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等提供优质的法律支持和智力保障,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了重要贡献,多次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建党91周年前夕,省厅授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等60个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称号,授予何丽青等100名律师“全省律师行业模范党员律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