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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大所受邀协办《中国合同法论坛》
日期:2010-04-13 阅读:2,448 次

2010 49 -10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国律师》杂志社、新加坡法律学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浙江省侨商会支持的中国合同法论坛在杭州市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首席执行官胡乃武、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胡虎林、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王兰青、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委会主任朱树英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论坛邀请了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 终身 教授江平,被誉为现代福尔摩斯的著名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美国纽海 文大学 教授 李昌钰 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所长 李永军 博士和最高人民法院雷继平法官作主题演讲并同与会人员互动交流。

泽大所受邀作为协办单位参与本次论坛,高级合伙人郭筹鸿律师、阮海蕾律师分别作为主持、演讲嘉宾参与了本次论坛,和20多个省的律师同行就实务中碰到的合同问题作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本次论坛泽大所共三位律师的论文入选本次论坛论文汇编,分别是高级合伙人朱卫红律师“论作为劳动合同‘法定终止要件’的退休年龄”、徐风烈律师“‘剥夺’私人不存在之权利——行为的性质与关联法律问题的思考”、王卓勋“不当得利的几点法律思考”

《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法治进程中跨出的重要一步,在我国经济高度发展的大背景下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任何法都不可避免其滞后性,加之《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法分编的不断出台,如何处理总分关系、并列关系、重合关系必将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作为法律执行主体,特别是律师,在社会尚未给予律师职业应有的社会地位时,做好理论和实务的结合工作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