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衡所主任陈有西入选官方“2010年度中国律师界新闻人物”
日期: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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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底,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继在《时代周报》“影响时代进程百位人物”评选中被列为十位中国律师中的“时代人物”后,现又入选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首度推出的“2010年度中国律师界新闻人物”,并位居榜首。
评选活动编委按语:当新年的钟声敲响,人们对于新一年的憧憬与祈盼再一次让我们兴奋不已,然而回首刚刚逝去的2010年,我们发现,竟有着如此多的新闻事件,其中的法律事件与法治新闻更是可圈可点。正是有了这些事件与新闻,我们的媒体才会在一年中如此的活跃,才会带给读者以更多的思考。也更是由于新闻的效应,其中的律师人物才会成为社会媒体关注的对象。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首度推出如下若干律师作为2010年度中国律师界新闻人物,希望通过这样一种形式记录一段曾经的岁月。
作为李庄案的辩护律师之一,京衡律师集团主任陈有西律师呼吁社会应正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民众也应理解刑辩律师的社会角色。“他们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仅仅是私权利的代言人。李庄案影响的不只是一个李庄,是中国律师基本权利的一个缩影。如果刑事律师进一步畏惧刑事法庭,最后就是导致大量的刑事被告得不到负责的、高质量的辩护,冤假错案必将更多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