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提高服务民生、化解矛盾的能力,构建和完善全市法律顾问制度,海宁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建立城镇社区法律顾问体系。主要以“三项制度、四项措施、五项原则” 为主线,引导律师进社区,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困难居民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为主要职责,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与依法管理社区事务相结合,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增强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
一、建立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定期服务制度。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城镇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律师每月定期到社区工作半天,每季度至少在社区举办1次法制讲座,对社区各种组织和居民进行法律培训。律师在接到社区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三个工作日内要予以受理;律师随时接受社区居民的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法律咨询并及时予以答复。三是工作日志制度。律师应做好工作日志,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作详细记载,做到一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工作日志作为对律师工作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采取四项服务措施。一是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居委会提供法律咨询。二是不定期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导社区居民通过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三是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核社区的居民公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协助社区居委会处理其它涉法事务。四是参与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困难居民合法权益,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及时得到救助。目前,海宁市已经有27名律师与3个街道的22个社区建立了结对关系,担任城镇社区法律顾问。
三、确立五项工作原则。一是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的理念,以党员律师为主体的法律专业人员进社区,围绕居民及社区干部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满足居民群众及社区干部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二是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社会责任意识,主动、积极地参加“律师进社区”活动。律师服务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为主,注重服务质量。三是正面导向原则。律师进社区,正面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协助社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四是持续运行原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进社区的服务内容、工作职责等基本制度,形成长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务求实效。五是复合共建原则。律师进社区,与社区原有的各类调解组织互为支撑、互为补充,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等方式,建立复合机制,共同构建基层调解和宣传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