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出台两项规则 进一步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
日期:201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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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组织结构,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及规范投诉处理程序,近日,省律协出台《浙江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组织规则》和《浙江省律师协会投诉查处工作规则》,明确了省律协纪律委员会工作职责、方式,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投诉查处工作整体流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律协、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下,省律协一直致力于对全省律师进行深入、广泛、持续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随着我省执业律师人数迅速增长,律师队伍不断扩大,在极少部分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缺失的律师中,违规违纪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形象。鉴于此,省律协一直将行业惩戒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常抓不懈,不断完善行业惩戒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此次出台的《浙江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组织规则》是省律协制定的首个专门委员会规则,对省律协纪律委员会职责、设置、组成,委员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明确,有利于纪律委员会更加高效、严谨、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同时针对近年来投诉案件的类型和性质不断发生变化、处理投诉案件过程中新的情况不断出现、原有行业惩戒规则和工作方法面临新挑战等情况,制定《浙江省律师协会投诉查处工作规则》,对投诉主体、受理条件,投诉处理日常工作机构的职责、接转办理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投诉查处工作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2011年,省律协接转相关投诉8起,全省律师行业受到行业处分的律师有4人,其中通报批评2人、训诫2人;律师事务所2家,均为通报批评。今后,省律协将继续发挥行业协会监管作用,坚持教育与惩戒两手抓,加强行风建设,有效维护律师职业形象与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