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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对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作出批示
日期:2011-05-25 阅读:2,683 次

近日,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对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作出批示:“青年律师是怀揣梦想的年轻人,是法治社会的有生力量,我们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司法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深刻领会王辉忠书记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宁波青年律师的扶持与培养,提高青年律师执业竞争力。根据《宁波市律师业发展规划》,宁波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宁波市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宁波市律师业近、中、远期发展目标,为青年律师的健康快速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对青年律师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有重点、针对性使用宁波市青年律师专项培养资金,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市“青年律师发展资金”项目,为青年律师创业创新提供财政支持;努力将律师纳入市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青年律师培养,选送青年律师到香港、美国、华东政法学院等地进行高端法律服务培训,不断提高青年律师高端业务开拓能力。

宁波市司法局积极加强与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与交流,为青年律师成长提供系统服务。不断完善扶持青年律师成长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新执业青年律师会费“一免二减”工作,与市人才办联合出台青年律师培养五年规划,争取税务机关对执业三年内的青年律师给予税费优惠政策;搭建青年律师成长平台,探索做好宁波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体系中律师业发展工作,将青年律师纳入服务业“成长(创业)之星”评选体系,借助宁波市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契机,为青年律师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搭建平台;通过加强律师业党建工作、“优秀青年律师”评选、“创先争优”活动等,增强青年律师的凝聚力和忠诚度,积极吸收优秀青年律师加入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律师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进青年律师的政治进步,使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