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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全面加强律师执业规范监督
日期:2012-04-09 阅读:2,275 次

为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江山市司法局从多方位入手,全面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一、坚持执行每季度律师主任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律师主任会议制度,为加强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间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全市律师工作动态,统一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针对律师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对发现的执业问题责令限时整改,警以为戒。

二、全面加强合伙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积极指导各合伙律师事务所建立建好党支部,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认真落实支部工作各项制度。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有力地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全面建设。

三、制定实施青年律师的扶持培养措施。引导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引进青年人才,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制定实施青年律师的扶持培养措施。对新聘用的青年律师提供不低于1500元的底薪,并指定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骨干律师对青年律师实行一对一的帮扶,着力加强青年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技能培养。

四、严格规范个人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针对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特点专门制定“成立前材料审查核实制度”、“开业准备工作检查制度”、“年度考核制度”等,督促个人律师事务所自我约束、规范执业的自觉性。

五、正确引导律师与公检法的良性互动。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推动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的良性互动。 “走出去”就是通过定期走访公、检、法机关,及时了解全市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表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请进来”就是一年组织一次律师代表和公检法代表的座谈会。

六、扎实推进监管考评和群众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监督管理制度,每年修订执行律师事务所年度工作考评细则,并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重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意见》等法律服务规范性文件。同时在各律师事务所设立执业信息公开栏、法律服务意见箱和党员律师示范岗等,进一步健全当事人和群众对律师执业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