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成功举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培训班
日期: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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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于下个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我省律师更深刻、更全面地掌握修订内容及精神实质,有效提高业务素质,省律协于2012年12月23日在杭州举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培训班。省律协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唐国华主持开班。各市(省直)律师代表、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代表近4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民诉法修法专家之一、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主讲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及立法考虑》,她讲到:本次修法,是现行民诉法实施20多年来的第一次全面修改,共修改、增删了60多处,涉及到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她对新《民诉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图、条款释义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就完善诉讼与调解的衔接制度、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科学配制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完善简易程序、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强化检察监督等主要修改点进行了详细阐述,还专门留出时间回答律师提问。
新法施行后,律师执业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许多与会律师表示,本次培训内容详实,授课专家观点新颖,讲解透彻深刻,对律师在新法的环境中执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启发性和针对性。与会律师还纷纷表示,对新《民诉法》的学习,目前只是开始,要进一步了解新《民诉法》,掌握每项新制度、新规定,还须根据立法原意,在执业过程中进一步展开研究学习,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