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开展律师与金融系统双向合作 着力构建和谐金融环境
日期:201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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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司法局携市律协与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签署金融法律合作协议,确立双向合作机制。此举是市司法局、市律协积极搭建律师服务平台,开拓法律业务新领域的有效抓手,也是发挥律师作用、维护和谐金融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宁波”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协议,双方互聘为“金融业务顾问”和“法律业务顾问”。今后,双方将共同为广大公众和金融相关行业提供“三项服务”。
一是培训与咨询。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公示服务人员等,为广大市民提供日常金融与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服务。同时,双方利用自身特长,资源共享,互相开展法律业务与金融业务培训、讲座。
二是金融法制宣传。在“12·4”法制宣传日、金融安全宣传日、金融服务月期间,适时开展金融法制集中宣传活动,由律师和金融工作人员联合为广大市民提供现场法律宣传与教育服务,提升市民金融安全意识与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建立“宁波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库”,选派优秀律师入选。融合司法、律师、金融力量,为消费者金融行为提供政策咨询、纠纷调解、风险防范等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