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转型升级,衢州市司法局、市律协在积极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和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律师队伍发展阶段性特点,共同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年度检查考核的导向功能,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转型升级。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提升操作性。除将省厅要求考核内容纳入外,将衢州本地对律师事务所建设要求纳入其中。考核内容分执业资质情况、队伍建设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年度执业活动开展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党建工作况、履行协会会员义务情况等8个部分67个考核指标,内容较多较细,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基本体现司法行机关对律师事务所的要求,也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自律性管理能力。
二是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导向性。明确规模发展导向,对律师规模、律师增长、人员结构、职称评定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律所规模化发展,单独设立律师发展规模考核指标,律师所执业律师10名以上才能得该项考核满分,律师人数比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20%以上的另行加分。鼓励律所积极引进和培养高人才,要求各律所制订专业化发展规划并落实,每个所要有两个以上专业事务部并有特长律师,对律所呈现明显专业特色的另行加分。突出青年律师培养,要求律所制订青年律师培训计划,合伙所每年安排青年律师参加各类培训二人次以上,个人所安排参加一人次以上,培训人员中执业经历三年以下律师占律师总数达到20%以上。
三是严格内务管理,提升规范性。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和规范日常管理,合伙所每年召开合伙人会议不少于4次,个人所每年至少召开4次全体律师会议。规范律所文本使用,要求律师所合同和公函、会见专用证明、调查函和介绍信使用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制定的范本格式。完善律师事务所章程,建立会议制度、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分配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业务学习培训等22项制度,并装订成册并公示(上墙或内网),为全体人员知晓(签名登记备案为准)。同时明确办公现代化和律所对外形象要求。
四是明确考核方法和结果运用,提升影响力。专门成立了以市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律管处长和市律协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律协各副会长、律协党总支委员和律管处人员组成考核组。市直律师事务所由市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负责,县(市、区)局律所由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存入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档案,并将百分制考核结果作为评比、推荐优秀律师事务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对管理规范、连续几年考核结果优秀的,在协会换届时可考虑增加理事名额,其所主任可优先推荐为会长、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主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