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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日期:2011-06-08 阅读:2,846 次

6月4日,绍兴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会光,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绍兴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谭志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斌,市政协副主席解晓波,省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等出席会议。

李会光副厅长代表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师协会党委,对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近年来,绍兴市第五届律师协会团结带领广大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了绍兴律师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形成了亮点纷呈的良好发展态势,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实践证明,绍兴市律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是有力的,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可以信赖的队伍。

他要求,第一要始终坚定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广大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必须从政治上、理论上、感情上,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这是对律师的基本的政治要求,也是律师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第二,要进一步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积极搭建平台,加强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广大律师要围绕绍兴富民强市、社会和谐这个目标,积极拓展律师法律服务的领域,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优势、体现价值。要注重根据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导向,深入研究海洋综合开发、港航物流服务、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构建强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撑。第三,要切实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和服务。律师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队伍是司法行政“三支队伍”之一。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认真研究解决律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绍兴市副市长冯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绍兴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草案)》,选举产生了新一任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和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