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司法局引导律师当好“四员”助推矛盾调处见成效
日期: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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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司法局注重发挥律师在矛盾调处化解中的独特优势,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引导律师当好“四员”, 助推矛盾调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当好“参谋员”。依托律师陪同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平台,每月15日指派2名律师陪同接访,为信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好法律解释和解读,在复杂疑难信访案件中,从法律角度释疑,积极促进复杂疑难信访案件的解决,目前此举已成常态化工作机制。2010年参与接访律师共协助相关部门调处天然气公司回购、县城旧城区改造拆迁若干政策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13个。
二是当好“服务员”。依托律师服务重点工程平台,围绕农村“两新”工程建设,组织引导律师参与农村“两分两换”,帮助镇(街道)把好法律文书关,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会同司法所调处工程建设矛盾。2010年律师共为全县“两新”建设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多次,协同调处矛盾40多件。
三是当好“顾问员”。依托“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平台,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主,引导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启动实施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完善法律文书、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接受法律咨询、委托代理法律事务等形式,帮助村(居)化解矛盾。为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教育管理,县司法局还相应出台《嘉善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参谋服务、定项定时服务、考核奖励等制度。
四是当好“援助员”。依托律师法律援助平台,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积极参与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法律知识,调处工伤、劳资、赡养等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2010年律师受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群体性案件132件,涉及人员404人次,累计追讨欠薪221.7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