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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建立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机制
日期:2014-12-24 阅读:1,636 次

日前,义乌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出台《关于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工作意见》。《意见》从建立办事机构、联席会议、学术交流(研讨)会、工作信息共享和监督协同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意见》,市法院监察室、市司法局律管科、市律协秘书处将分别设立良性互动工作室,负责相关工作协调与联系、材料准备与收集及其他会务工作。市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将以召开联系会议、举行学术交流的形式开展法官与律师互动,联系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法院与市律协轮流举办。各方的规范性文件、刊物、论文集等实行交换共享。各方也可轮流举办业务培训活动,相互邀请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实现师资共享。

《意见》还专门就建立相互征询评价机制、协同评选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作了明确规定。各方以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相互评议活动,重点做好法官职业道德、审判技能、依法公证裁判以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能力的评价。市法院在评选优秀法庭(审判庭)、优秀法官,市律协在评选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时,可以征求对方的意见,同时及时相互通报法官与律师违反规定不正当交往、违法违纪及其他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以及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