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浙江省律师协会、杭州仲裁委员会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民间融资理想与现实”专题论坛在杭州召开。省律协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非委员律师及杭州市仲裁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律协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清旺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院长侯作前主持。
省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出席论坛并致词。他指出,金融危机以来,浙江企业出现了“民间资本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的问题。3月份,国务院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昨天,《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出台。举办“民间融资理想与现实”专题论坛,一方面为学习和借鉴,尤其是温州地区在民间融资方面的法律实务经验,另一方面为帮助中小企业找到融资合法化途径,为正确引导民间资本进行合法投资,这也正是我们律师在民间融资从理想变为现实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徐向红作了题为《借贷纠纷案件的??》的演讲,她从“浙江省民间借贷受案的基本情况”、“民间借贷的几个热点问题”、“利息认定问题”、“民刑交叉问题”和“企业借贷的效力问题”五个方面,阐述了法官审理不同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审查技巧和处理方式,为与会仲裁员审理借贷纠纷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审判经验,也为与会律师展示了可供借鉴的诉讼技巧和策略。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处长王去非作了题为《浙江民间金融发展状况研究》演讲,他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民间金融的概念、发展基础、规模、利率、期限、作用评价、最新变化,以及金融风波的原因分析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的问题。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郑国栋作了《金改司法保障与金融审判实务》的演讲。他从民间借贷审判实务出发,结合温州金融改革实际状况,阐述了“金融机构向贷款担保人或社会投资者转让金融债权的问题”、“社会投资者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等进行投资的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对高利贷利息的规制”、“复利问题”和“违规操作的信用证与承兑汇票融资中的合同效力与担保人责任的认定”等八个问题。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仲裁委仲裁员姜丛华律师作了《民间融资的合法化途径和律师业务》的演讲,他从民间融资的内涵、主要形式、合法性形式和律师业务四方面阐述了“民间借贷”、“集资吸存”、“典当融资”和“私募股权”等9种主要形式,一一分析如何进行合法融资,并对与之关联的律师业务进行分析。
省律协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柴善明作了《民间融资的利率问题》的演讲,他分析了“约定明确的利率”、“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利率超过有关规定”、“逾期利率”、“复利问题”等11类与利息相关联的问题。
为办好本次论坛,省律协金保委于11月23日专门召开了论坛前期会议。与会委员与非委员律师对“各地法院对四倍利率的不同处理问题”、“民间借贷民刑交叉问题”、“担保合同效力问题”、“保险诈骗问题”和“恶意讨债”等法律热点难点进行了集中讨论。会议还总结了2012年度金保委的工作,确定了2013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