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至6日,全省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在杭州举行,会议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省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了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村(社区)、企业等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会光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强化措施,努力推动我省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李会光副厅长对近年来我省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省的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纳入了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法律顾问工作纳入了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范畴;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全省各地已逐步建立了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奖惩考核制度和财政保障制度等一系列的工作制度;政府、村(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成绩明显,为浙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极大地提高了律师行业的美誉度。
李会光副厅长指出,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影响日益提升。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律师行业自身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顾问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开创我省法律顾问工作新局面。
李会光副厅长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重要一年,推进法律顾问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律师协会行业引导”的原则,抓好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化和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要争取我省县级以上政府普遍设立有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团,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0%以上,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年均增长8%以上,其中90%以上规模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11年底,要确保全省各县(市、区)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0%以上,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50%以上,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平安县(市、区)”创建工作的考核任务。要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统筹规划,确定目标,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政府、村(社区)、企业等各类法律顾问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加强与法制办的沟通与配合,积极争取与法制部门联合发文,扩大政府法律顾问的影响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要克服法律服务人才匮乏的困难,挖掘法律服务资源,努力争取政府的财政和政策扶持;要切实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载体,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进相结合;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指标,上下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引导律师进一步总结、深化法律顾问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法律服务新产品,打造法律服务新品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建设“平安浙江”、创建“民主法治村”等工作要求,逐步统一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程、督查指导、评议考核等各项制度,建立符合法律顾问制度发展要求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做好法律服务人员的组织、调配和业务指导,着力推动法律顾问政府财政保障和顾问服务有偿化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力度,整体推进我省法律顾问工作;加大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杭州市上城区“律师进社区”工作,杭州市拱墅区、宁波余姚市、温州乐清市和嘉兴海宁市分别就社区法律顾问、农村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作了经验介绍。全省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律师管理处负责人,省律师协会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