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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镥海律师竞选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演讲稿
日期:2011-11-11 阅读:162 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首先,要感谢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仁给我这次宝贵的机会,来竞选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

我是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主任林镥海,是上一届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的主任。我198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开始专业从事建筑与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服务,至今已有22年,曾获得“全国优秀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专家委员会专家”、“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建设领域法制先锋人物”、“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等殊荣,上一届的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也会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专业委员会”。

根据国际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衡量一个律师的综合实力:一是办案能力;二是实务理论水平;三是社会责任感。我在这三方面向大家做个汇报。

第一,在办案能力上,我胜诉了一批特、险、难、奇案件,部分案件也成为天下第一案例,如黑白合同、优先受偿权、以送审价为准、天下第一索赔案等,这些案例都是在最高院司法解释没有出台之前就胜诉了,为最高院司法解释的出台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对完善国家立法、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业内收到高度评价。在我22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我代理过数百件工程款案件,为当事人追回工程款累计高达十亿元,解决了大量拖欠材料款、民工工资等事关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有力的维护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施工单位、民工等的合法权益的同时,疏导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为维护我国社会的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第二,在实务理论水平方面,我撰写的专著《建筑商之孙子兵法》已经第六次印刷出版,被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推荐为“施工企业读本”,被上海市高院指定为上海法院系统房产庭的指定培训教材;我主编的《建筑法小全书》、《建筑业法律服务实务》和《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操作实务》等书也获得业界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作为主执笔人参与起草了五部全国律协的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为买受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为开发商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非诉讼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律师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操作指引》;目前,我还正在主持和起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保障性住房为主的投融资法律服务的操作指引》。此外,我的论文2004年到2006年连续三年获“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一等奖”和“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

第三,社会责任感方面,作为一名律师,我时刻牢记致富思源、回报社会的理念,积极参与了众多社会公益活动。2009年3月,我向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五十万元,用于援建龙泉市查田镇茶丰中心小学;2010年,我参与建设绍兴市希望小学的活动,捐赠5万元与绍兴律协共建了一所希望小学;2004年和2009年,我又分别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合作,设立奖教、助学基金;此外,我还先后资助数名村、城镇居民困难子女完成学业。2009年10月,我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优秀公益律师”,这是对我多年来坚持从事公益活动最佳的表彰。

我认为,一名优秀的建房委的主任,理应具备精湛的业务水平、浑厚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但更重要的是有一种奉献精神。如果我有幸继续担任主任,那么我将与大家共同努力,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建房委最基本的工作是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我们在完成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努力做好以下两件大事。

一是业务的开拓。第一,非诉讼业务的开拓。按照国际惯例,非诉讼业务应占70%的收费。根据我们律师事务所前三年的统计,非诉讼占到了40%,其他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业务更少。这个业务一定要开拓出来,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来抓。如果有兴趣,我们可以把本所的核心技术与在座的和浙江的律师分享。第二,以浙商为平台。浙江的建筑商、房地产商发展到哪里,我们的法律服务就要跟到哪里。建筑与房地产的法律服务有个特殊性,也就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发展,衰落而衰落。我在五年前,已经给上海律师讲过这样一句话:上海的律师如果不走出上海,不跟着上海的房地产企业走向全国,五年以后是死路一条。果真给我说中了,现在上海建筑房地产律师的收费降了百分之五十。杭州、宁波、绍兴同样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五年之内不走出浙江,不跟随者浙商的发展而发展,同样也是死路一条。像衢州、丽水等欠发达的地区还好,因为它城市化建设还没有达到高潮。我们必须抓住这个契机,以浙商为平台。

第二,影响力的提升。浙江素有“建筑之乡”的称誉,我们建房委是为从事建筑与房地产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服务的浙江律协的专业委员会。浙江的建筑与房地产企业早已走出浙江,遍及全国;那么我们建房委也应当与时俱进,全面提升浙江律协建房委、浙江省建筑与房地产律师在全国的影响力,争取走出浙江,为全国范围内的建筑与房地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可以通过举办全国性的论坛及浙江省省级论坛;编写专著;积极参与起草全国律师协会的操作指引;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和修改等众多活动来不断提升浙江建筑与房地产律师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提升浙江律师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提升浙江律协建房委在全国范围的地位与影响力。

最后,我想以一句话结束我的竞选演讲。搭好平台,甘当绿叶,让我们一起风雨同舟,共创我省建筑与房地产律师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