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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小村之夜
日期:2013-05-16 阅读:1,806 次
人物名片:
  汪红妖,“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援助地: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律援助中心
  不久前,我代理了一个祁连的工伤赔偿案子,要赴祁连法院开庭。颠簸了近四个小时,翻越了海拔4700多米的大冬桠树口山脉,终于来到祁连县境内。我忍不住胃里的翻江倒海,把隔夜饭都吐光后,才踉踉跄跄赶往祁连法院。
  快到法院门口时,远远看到一位50多岁的大叔蹲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他就是工伤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老吕。老吕的家庭情况非常困难,我与法官沟通时,特别请求法官在明天庭审时能多做对方当事人的工作,达成和解,早日支付赔偿款。
  从法院出来已是傍晚,老吕说要给我订个旅馆,让我住在县城,方便明天开庭,而他自己则骑自行车回家。一听他是骑自行车来的,我想他家肯定住在县城,没想到他指了指法院左边的那座高山说,他家在那山后面,离县城八公里。
  我心里一阵难过。八公里的路,在高原上骑行就是很重的体力活了,更何况他这样一位已经构成八级伤残、身体留有严重后遗症的老人。于是我提议让他也住旅馆,住宿费我来出,但他执意不肯。僵持之下,我忽然念头一闪:“要不,我晚上在你家住一宿吧,这样既能省住宿的钱,又可以详细聊聊案件的情况。”瞬间,他眼中闪过一丝惊奇,但转念间又慌忙摆手。我心意已定,从他手上接过车把手,把他按在车后座上,助力跑了几步,就翻上了自行车。
  就这样走走停停、换换骑骑,走了近一个小时,终于到了大叔所在的村庄。同其他村民一样,大叔的房子是用黄泥砌的,一层结构,木制的大门经过风霜的侵蚀早已陈旧不堪。一进院子,两只母鸡正在欢快地觅食,羊棚里圈着两只奶牛和三只羊,好奇地朝我张望。
  进院后,50多岁、个头瘦小的大婶迎上来,热情地把我带到正屋。正屋的正中央是一个炉子,正前方放着一组破旧的沙发和一个茶几,旁边的柜子上摆放着一些相框。除了这些,房间里再没有其他东西,连台电视机也没有。
  大叔告诉我,他家里有一个80岁的老母亲和一个先天性聋哑的弟弟要赡养。今年他打算给聋哑弟弟娶个媳妇,而女方要的彩礼钱比较多,因此他想趁农闲之时到外面打零工赚钱。一天工地上发生塌方,他被埋在深近两米的地槽里,全身多处骨折。由于对方只付了小部分医疗费,他没钱继续治疗,只好在家养伤,落下了严重的残疾。“你瞧,我现在都变成一个废人了,只能在家养养鸡,干不了农活了。”他有些丧气地说。我叹了口气,也不知该怎么安慰他,心里只想着明天庭审时能尽力替他多争取些赔偿款。
  晚饭后,天色渐黑,大婶把我领到了主屋里面的一间房屋。我一看,坑上已经铺好了厚厚的被褥,被子和床单颜色已经陈旧,但一看就是刚洗过的。大婶还把房间里的炉子加满了煤,并嘱咐我早点休息。我躺上炕上,感受着山村的宁静,许是奔波了一天的缘故,很快就入睡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大婶已经把馍馍、稀饭烧好了。我正要吃,忽然她又端进一盆菜:“汪律师,这是刚杀的鸡。”我下意识地往院子里看了看,只有一只鸡在孤独地吃着麦子。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知道,在这里的农村,杀鸡待客是最高的礼遇。
  吃完饭去开庭时,猛然间念头一动,为什么不留个影呢?于是我用手机拍下了这个宝贵的场景,希望大叔大婶一生都能快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