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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微博寻找证人
日期:2011-06-14 阅读:2,175 次

处于舆论漩涡中的孔建祥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他只是在尽辩护律师的责任,选择微博寻人,除了想借助网络影响力尽快找到证人外,也是为了保护自己

法治周末记者 陈霄 法治周末实习生 冯莹莹

因为在微博上呼吁网友帮忙寻找一起刑事案件的证人,杭州律师孔建祥几乎在一夜之间成了网络名人。

寻找证人的几条微博发布之后,孔建祥此前北有夏俊峰,南有周玉祥所渴求的关注,终于在网友的热烈争议和媒体的介入中升温了。

作为一起凶杀案件被告人周玉祥的法律援助律师,处于舆论漩涡中的孔建祥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他只是在尽辩护律师的责任,选择微博寻人,除了想借助网络影响力尽快找到证人外,也是为了保护自己。

这是怎样的一起案件?律师责任及其自我保护的界限在哪里?在实务中为何难以达到平衡?

【生死攸关的证人】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 

浙江省建德市大同镇竹源村开办个体诊所的上官宝庆,在2010101日这天,被寻上门来的浙江农民周玉祥持刀捅死,妻子及儿子也同时被捅伤。

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玉祥死刑。

不简单的可能是案件背后错综复杂的关系。

根据判决书等公开资料,周玉祥声称,当日他去上官家是为了询问妻子的下落。

因为此前妻子曾离家出走,他也是从上官家里了解到情况后将妻子找到。

不料妻子回家后再次出走,下落不明。

于是他想再次通过上官宝庆(周妻曾是上官的患者)找到妻子。

周玉祥去上官家时随身携带了一把尖刀,坚称是用于防身。这成为一审法院认定他存在杀人故意的最重要证据。

一审后,周玉祥提起上诉。孔建祥被指定为周玉祥的二审法律援助律师。

在看了卷宗材料后,孔建祥判断周妻是整个案件的关键证人:周认为死者知道他老婆的下落,过去找人才发生了后来的案件,如果能说明他过去是有这个理由的,就不存在杀人动机的问题。

孔建祥告诉记者,一审正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周妻与死者有明确的关系,而对于案发现场,死者的妻子和儿子所提供的证词是一致的,周却难以举证证明自己所说的一切,所以法院最终没有采信周的说法,以故意杀人罪判了死刑。

依据现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刑事司法政策,如果周玉祥所言属实,案件确实由感情纠纷引起,即使律师所提的故意伤害(致死)不被支持,周获死缓的可能性也极大。

于是在二审开庭前,孔建祥在博客上呼吁:被告人周玉祥的妻子邱根花,你开庭时是否现身,或许将决定被告人周玉祥的命运!

孔建祥在博客和微博里连续呼吁媒体和网民帮助寻找周的妻子邱根花,并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61日,博文发布10天之后,周玉祥案二审如期开庭。令所有人失望的是,律师千呼万唤的邱根花始终没有露面。

【不得已为之】


  孔建祥向记者直言,通过微博寻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 

一方面办案机关通过各种手段都没找到,他自己也找不到,而二审开庭又迫在眉睫,他就想到了网络,想到用目前很流行、快捷互动的微博来寻找被告人的妻子,希望得知其下落。

然而,虽然急于寻找邱根花作证,孔建祥仍然再三在博文中强调,邱根花不用联系本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不用发邮件,也不用发短信,本人也将不接待,不回复,不做笔录,只在此网上博客、微博公告二审开庭时间和地点

孔建祥并作出声明:以上公告和案件内容介绍,不构成诱导和利诱及其他相关隐私的侵犯,只为介绍案件概况用,也是一审公开、公告的和被告人自称的情况。

为何如此小心谨慎?

孔建祥向记者解释,目前我国通过律师直接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因要做笔录和接触,这个过程很难保护律师的自身安全。此前全国已有多名律师因此被处罚甚至判刑的案例。

主要是跟律师联系过、见过面以后她的真实意识表示就会受到怀疑,律师自身也有风险,重庆的李庄案就是一个例证。孔建祥说。

在博文中,孔建祥建议证人邱根花或者在开庭时露面,或者求助公安机关又或者直接与二审法院主审法官联系。

在尽律师的天职和自我保护之间,孔建祥声称自己不得已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为使良心上得到些许安慰,只要努力了,不留任何遗憾。

微博发布之后,孔建祥接到许多提供证人线索的电话,他设想的直接或间接地让证人邱根花采取主动行为的预期并没有实现。权衡再三,他还是循着线索自己去求证。

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有邱的亲戚告知他,邱根花曾回过家,后来就不知其踪,邱用过的3个手机号码要么关机要么无法接通。

无奈之下,孔建祥曾试图联系邱正在外地读大学的儿子。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

虽然估计邱应该知道丈夫被判死刑的情况,但孔建祥表示随着案件的进展,周妻出现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他决定将辩护的重点转移到案发过程中来。

【微博寻人的争议】


  微博寻人公告发布之后,引发广泛争议,孔建祥瞬间处于舆论漩涡中。 

网络意见分割为两派挺孔派反孔派

前者认可孔的做法,并赞其为尊重事实、恪尽职守的好律师。

一名律师向杭州当地媒体表示,对于这类执业风险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孔并没有选择回避或应付了事,而是在向法院提出证人出庭申请的同时,采用灵活手段呼吁关键证人出庭作证,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反对者则批评孔是在故意炒作,并质疑其在终审判决前直接将案情在网络中公开的做法。

反对者还对孔请求证人不与其联系的做法表示不解。

来自死者家属的压力最终迫使孔建祥删除了最初的寻人博文。

据当地媒体报道,微博寻人引发关注后,死者家属通过律师发布意见,对孔在博文中的一些描述提出异议。

死者在当地口碑极好,受人尊敬,案发后上千人联合签名要求司法机关严惩凶手,二审开庭时许多村民也自发到法院旁听,法庭内外站满了人。此前死者家属曾对周玉祥提起过15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来主动撤回。

他们声称,不愿意给周任何形式的谅解,坚决请求法院判周极刑。

二审开完庭之后,孔建祥遭到死者家属和村民的围堵质问。这种不理解几乎常见于所有故意杀人案的被告人律师,孔建祥说他能够理解。

这场微博寻人风波正在逐渐平息,周玉祥的命运依然难测。而律师责任与自我保护在实务中的平衡点在哪里,依然是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本文来源: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