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省直律师事务所工作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浙江省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和《2001年省直律师事务所工作责任制考核标准》, 在省直各律师事务所自我总结、评查的基础上,厅律管处于2002年1月17日至25日,会同省律协、省直律协组成四个组,从思想政治和道德纪律、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两个效益和完成任务、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等四个方面,对省直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考核。

从考核结果看,省直律师事务所总体情况是好的。基本能做到思想政治工作有组织、有方法、有内容;业务发展有思路、有开拓、有进步Z 内部管理有制度、有监督、有检查;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措施、有保证;同时注重律师的形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完成厅、律协布置的工作上有了明显的进步,许多所在办公设施和条件上有了显著的改善。泽大、海通联合、阳光时代、六和、君安世纪、腾飞金鹰等所注重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发展,规章制度齐全、管理细致有序、业务发展良好;浙江长川、宪林、初阳等一批管理规范、业务良好的事务所,依然保持了整体优势;大宇、东辰、浙元等事务所通过严格管理,与往年相比,整体素质有明显提升。此外,四维、中宙、锦天城和铭嘉等建所一年或刚刚建立不久的律师事务所,体现了认真管理和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也有部分律师事务所,由于放松了管理,从考核看较往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在一些事务所,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内部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规章制度不健全,《浙江省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了14项制度,而有的所只有5项、7项、甚至2项;重制定制度,轻执行制度;事务不公开、制度不上墙,无投诉举报电话或有投诉举报电话但未公开;个别所有的律师长期不上班,也无人过问;案卷装订混乱,缺东少西,有的所抽查的几个民事代理卷宗,竟然没有代理词,抽查卷宗多数没有收据(复印件), 且装订不规范,归档不及时;统计报表工作填写不认真,报送不及时,有应付现象。

二、少数所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所内政治思想工作自称有人抓,但实际流于形式;学习记录无主题,且不认真,字迹潦草,有应付检查突出补上痕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积极;对投诉有不负责、推倭、扯皮的现象存在。

三、有的所业务学习、理论研究不够。全年专职律师人均撰写论文或调研文章不足一篇(不含年度注册必须完成的论文L);所内组织业务学习、交流不够。

四、个别所硬件设施不够完备。表现在:有的所人均用房面积过低,办公场所杂乱、拥挤、简陋;无专门档案室,无图书资料室,现代化办公设备不够齐全等。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各考核组在考核中已当场指出,希望存在时问题的所及时整改,厅律管处、省直律协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有针对性地对存在以上问题的所进行回访抽查。

结合2001年教育活动评查情况和省厅、省律协对省直所日常管理及完成厅、律协布置的工作情况的掌握,其考核综合结果如下:

优秀: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 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
  • 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
  • 浙江五星国奉律师事务所
  •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 浙江越翰林律师事务所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 浙江国强律师事务所
  •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
  • 浙江浙法律师事务所
  • 浙江宪林律师事务所
  • 浙江浙民律师事务所
  •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
  • 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
  •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合格:

  •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 浙江开红律师事务所
  • 浙江长川律师事务所
  • 浙江钱塘律师事务所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 浙江西子律师事务所
  •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
  • 浙江瑞华律师事务所
  • 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
  • 浙江大宇律师事务所
  • 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
  • 浙江亚细亚律师事务所
  • 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
  • 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
  • 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良好:

  •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 浙江中宙律师事务所
  • 浙江五强律师事务所

(注:浙江铭嘉律师事务所、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因成立不到半年,未列入考核)

二OO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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