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律师协会2001年工作报告及2002年工作意见
---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会长 陈伟强
各位理事:
我受常务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2001年是新世纪开局第一年。在这一年里,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在省司法厅、省律协的领导与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以服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为宗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自律意识和职业整体意识,努力探索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新路。 省直律师协会成立以来,就采用司法行政领导下,执业律师自己管理自己的模式。协会基本山执业律师组成,协会的各项工作由执业律师决定并组织实施。
去年一年,省直律师协会根据《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省司法厅与省律协的具体工作方式,就深化律师工作改革,加强行业自律等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举行理事(扩大)会议2次,常务理事议事会4次,会长办公会议8次,明确职能分工,规范管理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为促进省直律师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积极开展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和道德纪律教育活动。
随着律师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化,律师行业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律师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律师队伍不断扩大,执业机构逐年增多,矛盾与问题也随之出现,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监督刻不容缓。省直律协在司法部、司法厅、省律协发出要求对律师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纪律教育的通知后立即按照要求部署开展了“思想政治和道德纪律教育活动”。为了抓好教育活动,省直律协专门成立了出律协领导任组长、律管干部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历时数月的活动中,省直律协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工作管理的规章,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整肃行风行纪,纯洁律师队伍。
从整个教育活动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1、学习到位。省直律协在7月份召开了全体律师关于教育整顿的动员大会。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了开展教育评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学习活动中,全体律师通过学习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和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律师明白不能单纯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作为日常行为准则,而是应该以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从业的最高追求。通过对律师法及律师管理制度的学习,使律师明白了规范管理的要求和标准,找到了日常执业中存在的差距。
2、查找问题深入细致。为了彻底查找问题,接受监督,省直律协采用了开门请教方式,以表格、问卷形式发函给人大、政协及与律师执业有较多联系的司法机关,主动向他们征求关于省直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意见。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照活动要求查找问题。从律师的个人行为到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自我剖析,进行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小结报告,通过里外结合的查找方式,教育评查基本反映了省直律师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或不按规定收取费用: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有的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管理混乱:有的所疏于对律师的监督检查、制度松散,和个别律师对事业的敬业精神欠缺及自律能力不足等。
3、制订措施,认真整改。省直律协针对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山分管纪律的副会长、常务理事及纪律委员会成员组成投诉案件、违纪案件的查处小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和结案,并要求各所对个案问题个案处理,对共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解决办法。律协还在查处案件的基础上建立资料数据档案,建立防范措施。在律协的督促、带动下有关律师事务所也对自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完成整改并健全规章。
三、重视维权,努力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是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省直律协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省直律协将维权重点从兼顾个案转向推动整体维权制度的完善,在税制改革的衔接阶段,有的事务所面对税务机关的巨额补税要求,显得难以招架,省直律协数次出面与税务机关协商交涉,促使问题解决。
四、做好继续教育和业务研讨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推进,以及我国跨入WTO门槛后,我省的律师队伍面临着更高的要求与更严格的挑战。建设一支纪律严明、道德高尚、业务姻熟的律师队伍成为时代赋予的责任。为此,省直律协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举办新的法律或规则的继续教育培训班。
省直律协把律师的继续教育与律师的准入资格上网培训结合起来。邀请了清华大学博导、最高检博士、公安、法院等专家学者为律师授课,业务培训达到900多人次,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2、举办理论研讨会和专业委员会活动。
本年度,省直律师共撰写论文100余篇,一些质量较好的文章得到全国和省律协的奖励。省直律协还在全省率先汇编了论文集作为律师理论研讨的成果以供学习和交流。各业务委员会的2次活动,参加人员6O人。既对专题问题进行了探讨,又对律师在执业中遇到的业务问题进行了指导。同时,还对司法机关制定司法解释提供了律师意见。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扩大省直律师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省直律师积极开展对外交流,除与香港、新加坡律师的交流外,还参加全国律协代表团访问俄罗斯,并先后参加大连《中国民商法论坛》、昆明《首届中国律师论坛》等交流。去年七月,省直律协还独立组团去新疆、甘肃等西部省份进行律师工作的考察交流。
在最高法院、建设部、全国律协组织的《合同法入《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等司法解释的立法超大型研究座谈会上,省直律师也积极参与,发表意见。
通过以上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互访,增进了了解,扩大了省直律师的影响。
六、积极宣传律师制度,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省直律协重视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共组织法律咨询活动多次。
省直律协组织律师参加大型宪法宣传活动。
省直律协与省市老龄委联合组织纪念老人节,组织律师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参与百名律师在监狱咨询活动。省直律协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省律协组织的百名律师为失足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对失足人员的改造以及社会的稳定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省直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400余件。春风行动捐款数万元。
省直律协出刊论文集一期,专刊2期,特刊1期。组织参加电视辨论大赛,省直律师还参与了支持电视台法制栏目,点评一些社会上的热点案件。
省直律协不仅在业务上对省直律师进行指导,还非常重视对律师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律师业务生活。年初在世贸中心举办丰富多彩的联谊会,7月又组织律师观看“江姐”现代话剧演出,参加“纪念建党八十周年活动”,省直律师上台表演了节目,以上活动共组织70O人参加。
上述工作是省直律协在 200年度做的主要工作,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离广大律师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2002年,省直律协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律师法》为依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带领全体省直律师团结奋斗,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
1、加强省直律协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和行业服务功能。进一步落实全国律协、省律协的各项行业规范和行业管理制度,使省直律协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律协硬件、软件建设,增加必要的硬件设备,培养行业管理人才,增强自身实力。
2、加强投诉受理和违纪查处工作,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严格按全国、省律协的处罚规则和程序,落实专门人员,制订措施,明确职责,配合司法行政开展调查和处分。
3、继续抓好律师维权工作,并使维权的重点从兼顾个案的同时,转向推动制度的完善。
比如,诉讼是中国律师执业活动的主要舞台。为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司法程序中的作用,律协要探索向有关司法机关建议和交涉,争取适度扩大律师的诉讼权利,进一步便利律师在
诉讼中的执业活动,为律师行使或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条件;适当提高律师在诉讼主体结构中的地位,特别是消除歧视律师、有碍辩诉双方权利平衡的某些程序性规定。此外,省直律协还将就律师税赋、执业保险、医疗保障等问题充分与有关部门联系和交涉,努力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4、抓好律师2002年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律师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律师素质。省直律协将采用专题讲座、培训、理论研讨等各种有效形式,努力推动省直律师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层次,使省直律师迅速承担起进入WTO后律师业的重要社会责任。
5、加强对会员的日常管理。
要依靠律师事务所在R常管理中基本组织单位的作用,积极调动律师事务所积极性,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6、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律师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律协与司法机关和政府其他主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交流和合作。律协要积极参与立法、司法解释的咨询、建议,推动律师业务的开拓,充服发挥律师不可替代的作用。
7、充服运用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律师的成就、作用和行业自律能力,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开展文明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8、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委托、交办的事宜。
各位理事:
我国已经进入了WTO,中国律师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
的要求,与时俱进,以律师工作的新成就,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二OO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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