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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举办检律座谈会
日期:2016-04-14    阅读:12,791次

近日,湖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一行莅临市律协调研座谈。湖州市司法局局长沈晓蓝出席座谈会。市司法局、市律协代表参加会议。

双方就《关于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执行情况及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与会律师立足于刑事诉讼实务,围绕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接受委托权、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会见权、律师知情权阅卷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表达了对市检察院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期待。

孔璋检察长认为,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帮助很大。他指出,2015年,市检察院围绕司法实践中影响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热点问题,在征求律师意见后,发布《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构建良性互动检辩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试行)》,重点细化落实了各项规定,完善相关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双方的合作深度,建立健全交流合作关系,进一步完善保障律师的工作制度,为双方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创造更大空间。

沈晓蓝局长感谢孔检察长一行专程来市律协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她指出,近年来市司法局以及市律协不断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健全完善教育引导机制,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紧紧抓住律师的能力素质,着力推进律师队伍建设,避免律师队伍出问题,并希望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加强双方的交流和合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形成良性互动的检律协作关系,共同担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来源:湖州市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Y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