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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讲座的通知
日期:2016-04-21    阅读:5,523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加强我省律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理解与运用,省律协决定近期举办学习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5月8日 9:00-16:30   会期一天

报道时间:5月7日 14:00 - 19:00
               5月8日  8:00 - 8:50

二.会议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千人会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

电话:0571-88066888 

三、会议内容

主题:《物权法解释(一)》立法考虑及热点、焦点

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四、参会人员

   (一)省律协民商委、房产委全体委员;

   (二)各市律协组织的相关律师。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市律协于4月29日前统计好参会律师,将报名回执表(附件一)发送至专业委员会工作部zwh87755601@163.com。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供午餐,交通费、住宿费自理,需在之江饭店住宿的律师报省律协可享受协议价(标间),预留房间数有限,请尽早联系酒店预定。

(三)请各位律师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讲座。

(四)由于本次参会人数较多,停车场车位有限,建议各位律师不要开车。

(五)联系方式 周晓钦 宋婷婷  (0571)87755601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二零一六年四月

附件一:各地市人选分配及报名表



来源: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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