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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07-24    阅读:6,275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 :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省司法厅下发了《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的通知》,提出了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为进一步做好做精做细该项工作,省律协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积极服务我省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创新法律服务“一带一路”举措
    (一)七月底前,省律协及各市律师协会分别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部分服务团成员经过遴选将推荐加入省司法厅“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智库。
    (二)从七月中旬开始,以省律协涉外与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为基础,对我省外贸预警点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对我省外资企业开展法律风险预警、法律环境评估等辅导。
    (三)积极推动我省律师事务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年底前,全省有协作关系的国(境)外法律服务机构数量力争达到100家以上。
    (四)根据省司法厅《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完善涉外律师培养师资库。积极推荐优秀涉外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省律协组织的相关培训。各市在律师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中,对涉外律师培养经费应重点保障。
    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开展大走访专项行动
    (一)组织律师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法治宣传、法律体检等大走访行动,年内走访数量不少于10万家企业,其中:杭州3万家;宁波2万家;温州1.5万家;绍兴、金华、台州各1万家;湖州、嘉兴各5000家;衢州、丽水、舟山各3000家。大走访情况每季度上报省律协。
    (二)组织各领域专家律师,配合省政协继续做好一年一度的“送法下乡”活动。
    三、服务创业创新,帮助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巡回服务活动,每年与科技厅联合开展为期4-5个月的巡回宣讲活动。
    (二)引导、推荐律师担任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法律专员。省律协推荐25位律师担任首批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法律专员;各市律协要主动与当地科技部门协作,做好本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优秀知识产权律师的选拔与推荐工作。
    (三)做好日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服务工作。
    四、服务浙商回归,完善商会法律服务机制
    (一)继续深化省律协与工商联的战略合作。八月底前,各市律协把与当地工商联建立协作关系的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
    (二)八月底前,省律协力争与浙商总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三)进一步落实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下发的《关于建立商会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律师担任全省各级商会法律顾问工作,争取在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继续发挥浙商律师服务团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服务浙商巡诊服务。
    五、服务我省打造“互联网+”科技创新高地,健全法律服务电子商务举措
   (一)由省律协牵头,成立由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委员与其他相关专业律师组成的讲师团,参与流动电子商务法律讲堂,根据电商企业的需求,不定期向电商园区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企业法律顾问建设。
    (二)八月底举办互联网领域法律业务培训,并邀请相关业内外专家授课。
    六、服务实施“大湾区”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服务联盟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大湾区”建设工作部署,省律协将组织律所与省内其他法律服务部门建立“大湾区”法律服务联盟,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法律服务互补。根据需求,适时与相关单位(部门)联合召开“大湾区”法律服务协作研讨会。
    (二)加强互联网、涉外、金融等相关专业法律人才建设,强化湾区经济发展法律事务研究。
    七、服务金融改革创新,帮助企业把好投融资和担保活动的法律关
    (一)以省律协作为发起人的并购联盟、省律协金融与保险专委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委会为基础,组建金融法律服务团,做好上市、并购法律服务工作。
    (二)省律协以企业破产管理专委会为基础,成立企业破产法律服务指导团,加强对全省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培训与指导,并通过走访、讲座等方式,向企业宣传如何正确处理担保,加强担保链风险防范。年底前举办第五期企业破产管理人培训班,邀请法官、会计师及金融界专家授课。
    (三)落实省律协互联网专业委员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针对互联网金融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对有关案例进行总结。
    八、服务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提供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包
    按省政府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任务。针对小微企业提供涉劳动用工、风险防控、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针对性“法律体检”项目、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
    九、参与“携手圆梦  勇立潮头”主题服务与实践活动,强化台企台商法律服务
    (一)省律协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法律服务团,并组织律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服务活动。
    (二)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县级以上对台工作部门普遍聘请法律顾问。
    十、服务经济新业态,培育法律服务新产品
    (一)由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提交案例,每个专业领域每年分别收集10个经典案例,由省律协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发展情况推出经典案例或其他法律服务产品。
    (二)鼓励引导律师加强经济新业态领域法律服务的研究,研发提炼一批优质法律服务产品。
    (三)进一步发挥省律协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推动、鼓励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十一、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倍增计划,当好企业经营发展的法律参谋
    (一)根据省司法厅制定的“法律顾问扩面提质工程”指导意见,加强法律顾问工作。
    (二)九月底前举办主题为“法律顾问的传承和发展”的第七届浙江律师论坛。
    (三)由省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牵头,于年内制定完善法律顾问操作指引。
    十二、完善法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一)推进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和规范服务标准。由省律协业务指导委牵头,起草相关专业领域操作指引。
    (二)进一步完善投诉、维权等规则,九月底前,由省律协道德与纪律委员会、执业权益保障委员分别完成投诉、维权等相关规则的起草工作。
    各市律师协会和省律协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二十条》对我省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组织律师、律所积极投身惠企便民法律服务,积极主动作为,助推经济发展,提升我省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省律协。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7年7月17日


来源: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