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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宁波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改协会章程的决定
日期:2018-10-16    阅读:2,580次


  2018年10月13日下午,第八届宁波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宁波市鄞州区区委党校胜利召开,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市律师协会章程>的决定》。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律管处负责人,市律协领导班子,全市200多名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会议由市律协会长叶明主持。

  本次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体部署,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司法厅决策部署,总结近年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成果,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内容写入宁波市律师协会章程,为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在全体大会前,市律协召开了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徐立华副会长代表常务理事会所作的《关于修改<宁波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报告》,并举手表决通过。

  在全体会议的第一阶段,全体律师代表听取了徐立华副会长代表第八届理事会所作的《关于修改<宁波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报告》;并在第二阶段分五组进行了讨论;在第三阶段,胡力明副会长通报了分组讨论情况,全体与会代表举手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市律师协会章程>的决定》。

  最后,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罗仙兵讲话。他指出,要以本次《章程》修改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推动我市律师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他还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律师执业为民的价值趋向;三是坚持勇于担当,进一步加快打造“律师之家”。



来源:宁波律协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