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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省律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实务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日期:2017-08-17    阅读:7,602次
各位律师:
   由省律协和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二)》实务理论研讨会,将于2017年8月26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联合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联合承办:绍兴市律师协会 
          绍兴市建筑业协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
联合协办:诸暨市司法局
          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二、会议时间
8月26日(周六),会期1天
报到时间:8月25日(周五)下午15:00 - 晚上19:00
三、会议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诸暨耀江开元名都大酒店
地址:诸暨市大唐镇环城东路207号 (近暨东路) 
四、参会人员
(一)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建筑企业代表;
(三)绍兴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绍兴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建筑企业代表;
(五)非委员律师。
五、会议内容
(一)主讲嘉宾演讲:
演讲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起草人
(二)其他嘉宾演讲。
六、会议报名
(一)请有意向参加会议的律师填写报名回执(附件1)并于2017年8月18日前发送至 179224073@qq.com 邮箱,以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二)请有意参加主题演讲的律师,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回执发送至邮箱;有意发表论文,请于2017年8月18日前将回执及论文发送至邮箱,论文参考题目见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各自工作,准时参加。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联系人:苏凌蓉  联系方式:13567538210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来源: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责任编辑:方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