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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激励全省律师积极参与法治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2-14    阅读:5,088次
  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鼓励、支持全省律师积极参与法治研究工作,省律协根据省司法厅党委《律师参与法治研究工作十项激励措施》,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激励全省律师积极参与法治研究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省律协十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29日






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 激励全省律师积极参与法治研究的实施方案
  为激励全省律师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围绕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省域路径探索、“现代法治理念”浙江实践、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带一路”背景下省域涉外法治先行先试等重点课题积极参与法治研究工作,结合省司法厅《律师参与法治研究工作十项激励措施》及我省律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我省律师参与法治研究主要路径与方式
  (一)开展重点专项课题研究
  鼓励全省律师、律师事务所以申报的方式领衔或参与重大法治研究课题项目,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调研成果。课题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部级法治研究课题项目,省司法厅重大法治研究课题项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法治理论课题项目等。      
  1. 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每年须领衔或参与完成不少于两次的法治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将直接计入各专业委员会考核评价分数。
  2. 省律协各专门委员会可在分工领域内开展律师行业发展类课题研究。
  3. 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可以律所、团队或个人名义自愿申报领衔或参与重大法治研究课题项目。
  4. 各市律协应认真做好本地区律所、律师参与法治研究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各市提交的法治研究课题项目每年不少于3件。 
  (二)开展日常建言献策活动
  号召、鼓励全省律师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民生问题和日常执业实践,积极提出各类专业法律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我省律师参与法治研究主要激励措施
  (一)对积极领衔、参与重大法治研究课题项目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优先推荐参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省优秀律师、省优秀女律师、省优秀青年律师、省优秀公益律师、省优秀党员律师和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评选,并进行通报表扬。
  (二)对积极领衔、参与重大法治研究课题项目的律师,优先选入省律协专业委员会;优先推荐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会,长三角法治专家库,立法、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综合行政执法、企业合规等专业领域专家名录;优先推荐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师资库、省律协培训师资库、各级普法讲师团、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等法治队伍;优先推荐到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以及有关法治部门、群团组织挂职,担任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务导师”;优先推荐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候备人选。
  (三)律师牵头撰写的法治研究成果、调研报告、法律建议等通过省司法厅、省律协上报并获得省委省政府、司法部领导批示肯定的,可作为律师职称评审重要参考。
  (四)律师领衔、参与的重大法治理论研究成果、优秀法治研究论文和调研报告等,优先推荐在国家级、省级法治期刊发表和《法治浙江》简报等刊发;优先推荐其论文论著、调研报告在省司法厅、省律协门户网站,“浙江法治”“浙江律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开发布。
  (五)对积极领衔、参与法治研究课题项目并取得优秀课题研究成果的律师,优先推荐其参加省司法厅、省律协组织的新闻发布、电视访谈和采访报道等宣传活动;优先作为采访对象、节目嘉宾、案事件评论员参加其他新闻宣传活动。
   三、工作组织与保障
  (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承接或积极参与法治研究课题项目,主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重大法治理论课题项目研究并形成重大理论成果的,省司法厅、省律协将给予一定课题经费补贴。
  (二)建立健全省司法厅、省律协激励律师积极参与法治研究联动工作机制。省司法厅行政法治研究室、律师工作处、省律协秘书处三方联动,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其中省司法厅行政法治研究室负责布置、确定相关研究课题项目,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负责协调联络,省律协秘书处负责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法治研究,受理全省律师、律所法治研究课题申请,收集上报法律建议、建言献策等,同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省律协分管研究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律师开展法治研究相关组织工作,省律协研究室为组织开展法治研究的具体实施部门。
  (四)省律协在官网“神州律师网”、官微“浙江律协”发布激励律师参与法治研究方案,同时发布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571-87755606  87755609
  受理邮箱:zjslsxhyjs@163.com

  附件:律师参与法治研究主要内容与重点课题
律师参与法治研究主要内容与重点课题
  一、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 奋力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省域路径探索方面的调查研究。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深入研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内涵、外延和本质要求,准确把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间的内在关系,以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为目标,积极探索加快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浙江路径,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铺好法治之轨、畅通法治之道。
  二、“现代法治理念”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方面的调查研究。研究现代法治理念的内涵和外延,选择省内部分典型地区作为样本,梳理总结当前我省践行现代法治理念的具体做法和成效。深刻把握现代法治理念的新内涵新要求,针对践行现代法治理念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逐一厘清原因,并系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走中国式的法治现代化新路等方面,与时俱进多维度拓展现代法治理念在浙江的实践道路。
  三、推进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调查研究。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积极研究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保护有力,让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强化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推动分行业建立产业发展合规清单、监管执法合规清单、涉诉风险合规清单+“一件事”风险防范案例,助力企业有效防范高频法律风险。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坚定维护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益、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用法治为他们保驾护航。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的调查研究。以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为目标,推动落细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以机制创新、多跨协同、数字赋能为重点,构建省域治理“大综合一体化”职责体系、指挥体系和运转体系,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创新监管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探索形成一条科学规范、创新驱动的改革发展之路,为全国行政执法改革贡献浙江方案。
  五、以法治化方式推进“千万工程”提能升级方面的调查研究。系统梳理分析当前我省如何运用法治化方式助力“千万工程”提能升级,依法保护农民创业创新活力,让农民安居乐业。重点围绕乡村治理、村民自治与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等三方面问题,找出症结所在,并详细阐述各症结之间的联系和冲突。通过建立健全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充分发挥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等角度思考以法治化方式推进“千万工程”提能升级的科学路径,展现浙江农村的“和谐之美”。
  六、“一带一路”背景下省域涉外法治先行先试方面的调查研究。通过对涉外企业、涉外法治服务机构的调研走访,梳理总结我省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形成的省域涉外法治先行先试的有效经验。围绕省委三个“一号工程”,通过对省域涉外法律依据缺失、涉外法治资源聚合不充分、国际投资与贸易摩擦治理领域话语权不足、涉外法治服务人才短缺等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找出症结所在。从加强我省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建设、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升、涉外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着手,深入研究完善我省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方法路径,努力营造公平合理、开放包容的国际贸易秩序和环境,为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提供“浙江规则”。
  七、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体系建设方面的调查研究。探索公民法治素养的有效路径,在体系构建、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举措创新等方面领题、破题、解题,奋力将“全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打造成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标志性成果。探索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制定省域标准、形成浙江方案”奠定厚实的实践基础,成为展现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地方样板”。




责任编辑: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