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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民商事专业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8-01-31    阅读:3,779次

  在开局之年工作布局谋篇,顺利运转的基础上,本委在省律协秘书处领导下和专委会各位同仁的热心支持下,在各位主任、副主任的积极努力下,在全体委员的认真参与下,基本顺利完成了2017年的各项工作。现将本委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17年,中国立法界、司法界和实务界最大的命题,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制定和颁行,贯彻、学习民法总则,成为新一届民商委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律协提出的民法培训要面向全体律师的总体要求,布局2017年的各项活动。

  一、参与民法总则立法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参与立法机关座谈。

  今年3月5日全国人大召开之前,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通过各种途径向全面征求意见,其中包括通过省律师协会征求专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为此,郑金都会长亲自布置民商委就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切实的意见和建议。民商委接到任务后,专门召开主任班子会议,在全体委员范围内征求书面意见。整理、汇总十九条的修订意见,上报省律协。这些意见随后通过省厅上报省政府,由时任省长李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反馈。经核对三月中旬颁行的《民法总则》,其中被采纳的多达17处。这些意见的酝酿和快速反馈、汇总,充分代表了我省民商执业律师的专业水准,得到省厅领导的肯定和鼓励。

  在今年初,省人大法工委召开的座谈会上,王日保副主任带队由6名委员参加,将贯彻执行民法总则的意见,通过座谈的形式进行汇报、反映。

  二、在省律协牵头下,与省高院联合,成功举办《民法总则》的大型培训活动,推动全省各市律协民总宣讲、培训工作。

  在今年的6月4至5日,省律协秘书处牵头,由民商委具体负责承办落实,与省高院联合在之江饭店千人会场举办《民法总则》的培训班。培训先后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长吴处长,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民法研究会秘书长王轶教授。在一天半的时间里,超过1500名全省律师认真聆听了来自实务部门和参与立法的教授的解读,省厅马厅长、朱副厅长也与中层干部数十人到会参训,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不仅如此,省民商委还根据同样的培训形式,积极推动、组织和联系全省各市律协民商委,举行民法总则的宣讲、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杭州、金华、丽水、衢州、宁波等市律协的民商委,均在我委的指导下,邀请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以及法院资深法官进行了培训,使得全省一万余名执业律师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自10月1日起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确保民法总则的正确适用。

  继2016年以物权法司法解释为主题,2017年以民法总则为主题,先后两次组织逾千人的大型业务培训之后。我委发现:根据国家立法规划,直至2020年中国民法典的颁行,新法的培训工作,将一定成为跨越本届民商委任期的重头戏。我们也有决心、有信心通过不断积累经验,确保民法典各单行立法的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三、积极落实和参与省律协交办、指派的各项任务。

  作为省律协的重要专委会之一,民商委的服务团队和委员们在深耕专业领域的同时,及时完成省律协交办关于立法调研、指导座谈等各项任务。2016年内经不完全统计,民商委完成律协指派的任务包括:

  4月份,为省律协领导参加省高院关于调查令实施工作情况的座谈会征求意见;5月份,参加全国人大关于中国民法典合同法编征求修改意见的座谈会。6月份在全体委员范围内,完成省检察院关于民商事案件抗诉情况的问卷调查;10月份在民商委员及部分优秀民商执业律师中,遴选和推荐优秀案例评选。9月份在舟山举办的浙江律师论坛,民商委也选拔、推荐了论文若干篇提交参会。通过完成省律协秘书处交办的各项工作,更加聚拢了全体民商委委员的凝聚力,使得大家在具体工作中的使命感不断增强。

  四、开展对外交流,扩大民商委的专业影响力

  在省律协统一安排和指派下,以及接受各方单位的邀请,民商委服务团队和各位委员纷纷代表省律协参与沟通、交流。包括7月与交流款全国律协反垄断专业委员会、8月与全国律协劳动与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专业的交流。还包括律师行业以外,参加12月份杭州中院举办、杭州互联网法院承办的首届互联网法治西湖论坛,以及绍兴市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等活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2017年里,全体民商委元奋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的同时,为团队建设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根据省律协秘书处的要求,对照2017年工作计划的内容,可以发现民商委过去一年中的工作中,定期沟通交流以及小题材的专业培训任务未能如期完成,需要在新的一年中加强。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