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0日上午,温州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温州律师继续教育第十讲《“以房抵债”相关法律问题分析》在温州万融商务大酒店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特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民法学研究会会长陈信勇主讲,共有220余名律师、实习律师参加,并吸引了部分法律共同体成员、建筑房地产企业、金融担保企业代表等共同参与。
陈信勇教授从法学概念的重要性出发,通过三个案例引出了“以房抵债”的相关法律问题,随后,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与“以房抵债”中担保型买卖合同有关的司法立场的演变和学说分歧,并对“名为买卖,实为借贷”说、“名为买卖,实为让与担保或后让与担保”说、“附设解除条件”说、“选择之债+抵销”说、“附条件代物清偿”说等各家观点给予了通俗透彻的法理分析。最后,陈教授独辟蹊径,提出了关于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抵销机会说”。陈教授在解读司法判例的过程中,逐字逐句对所涉法律概念进行提示、讲解,旁征博引,严密的逻辑佐以幽默的故事,生动地向大家现场展示了案例研读和学术研究方法,深获好评。
市律协建房委主任杨介寿律师对本次讲座进行归纳总结,称本次讲座是对在座律师的一次法律思维和操作系统的升级,着重提示大家注意陈教授的案例导读方法及基于案例、法学概念分析的学术研究方法,认为案例导读可作为一项学术交流活动在建房委中予以效仿、推广,并提示在座人员注意法律逻辑与价值选择在法律实务中的区别,以及同时掌握两种思维、辩证应用两种方法、区分两种裁判思维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