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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
日期:2016-03-30    阅读:14,228次


    二〇一五年度,浙江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在省律协的领导下,依靠全体委员的努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本专业委员会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法顾委主任会议。20154月中旬,本委召开主任会议,曹悦副秘书长及各位主任、副主任参加,郑金都会长到会指导工作。会议讨论了当前法律顾问业务的热点和难点,确定了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措施,确定了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的具体事项,确定了起草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南的人员分工。

    二、完成了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工作。根据主任会议分工,由黄伟源副主任负责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由朱加宁副主任负责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的起草,现均已完成起草工作,等待全体委员讨论确定。此外,还对20148月已起草的《政府法律顾问聘应合同》作了进一步的修改,等待讨论确定。

    三、承担了浙江律师论坛的部分工作。在省律协举办的2015年度浙江律师论坛中,本委委员有九篇论文入选。本专委会还参与了浙江律师论坛“政府法律顾问分论坛”的工作,主持了政府法律顾问分论坛的会议交流,本委主任、大部分副主任及秘书长参会。本专业委员会在本次浙江律师论坛活动中因此荣获了“优秀组织奖”。

    四、开展了法律顾问工作宣讲活动。今年本委按计划在全省部分地市开展了法律顾问工作专题宣讲活动。20151012日,省律协陈三联秘书长和朱加宁副主任在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举办的政府法律顾问培训班上讲课。20151113日,郑金都会长、朱加宁副主任将在嘉兴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培训班上讲课,作法律顾问工作的宣讲和经验介绍。2015523日,何乃忠副主任应浙江省法律工作者协会邀请,为浙江省青年法律工作者主讲《新常态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创新与发展》专题。

    五、开展横向交流活动。20155月,山东省律协来我省律协交流,朱加宁副主任介绍了我省法律顾问专委会工作的开展情况;20154月,朱加宁律师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的首届政府法律顾问研修班上为来自全国的二百多名律师授课,交流了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经验和体会。201510月份,苏州市律师协会代表团来杭考察,王欣秘书长代表本委介绍了我省法律顾问专委会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

    六、召开法律顾问委员会年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本委原定在上半年召开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后因多种原因推迟,现于116日至7日在温州召开。会议将讨论确定浙江省律师办理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业务规范。本次年会还邀请了张红戈、陆云良2名嘉宾分别作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业务的主题发言,有多名律师作开展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农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的经验介绍和交流。

    二〇一五年度,本专业委员会较好地完成了大部分预定工作,但还有小部分工作尚未完成。如要求每个委员写一篇论文并汇编成册、举办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以及“走出去”,选择二至三省(直辖市)律协进行业务交流等。这些工作将在二〇一六年的工作中继续完成。

    在二〇一六年度,本专业委员会将在二〇一五年度工作基础上,积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召开两次法顾委主任会议。在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主任会议,进一步落实首次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主任、副主任的工作职责和业务分工,落实法顾委四年工作规划和2016年度的工作计划,抓好全年的法顾委工作。

    (二)召开法顾委年度会议和研讨会。拟在2016年中期召开法顾委全体委员参加的年度会议和业务研讨会。讨论法律顾问业务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和落实下一步工作规划。

    (三)汇编法律顾问业务论文集。拟在召开法顾委年度会议和研讨会的同时,将法顾委委员和其他律师撰写的论文汇编成册。要求每个委员必须每人写一篇,作为委员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四)举办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拟在2016年下半年,举办一期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吸收全省有志律师参加,提高律师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五)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宣讲和交流活动。拟在2016年期间,在全省有关地市继续举行法律顾问工作专题宣讲和交流活动。必要时联合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重要内容以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定,在“十三五”时期充分发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六)打造法律顾问专项品牌。在二〇一六年的业务交流培训工作中,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担当法律顾问工作,举办一次政府或企业法律顾问论坛,争取在省律协的支持下,标准高一些、内容实一些、辐射面广一些,面向江浙沪等周边省、市,乃至于全国开放。若效果反应好,可以考虑做出本委的一项固定品牌,力争以后每双年举行一次。

    (七)开展横向交流活动。拟在2016年期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择二至三省(直辖市)进行法律顾问业务交流。

    在二〇一六年度,希望各位委员共同努力,在新一届省律协的领导下,不断进取,开拓创新,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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