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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三期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7-09-14    阅读:8,684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根据《关于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律协〔2013〕32号),由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举办,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承办的2017年第三期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班定于9月25日举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9月25日下午2:00—5:30

上课时间:9月26日—9月29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到、培训地点

杭州华洋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万塘路塘苗路1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培训,申请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的人员。

本期培训班参训人员由两部分组成(见附件1):

(一)全省法制办系统申请公职律师人员;

(二)9月13日前已完成公职律师岗前培训预登记工作的其他省级机关、市级机关申请公职律师人员

上述人员请于9月19日之前通过单位汇款办理交费手续(汇款时须注明学员姓名),并将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见附件2)发至省律协培训部邮箱,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培训。

省律协培训部邮箱:zjlspxbg@163.com,联系人:雷雪飞,电话:0571—85124021。 

四、培训内容

(一)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律师实务基本执业技能;

(三)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

(四)其他提高公职律师综合素质的内容。

针对公职律师执业特点,省律协将安排法院、法制办、仲裁委、高校等部门专家授课,着重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五、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班培训费为1800元/人,收款单位:浙江正义律师进修学院,账号:7332710182600016716,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省府路支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须提交正面免冠1寸近照一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单位名称)和单位同意参加培训的推荐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报到后,需住宿的学员直接到华洋宾馆总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培训期间住宿费自理,省律协统一安排用餐。

(三)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四)接到此通知后,请各地律协及时通知各公职律师相关单位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洪安新、李若珍,电话:0571—88859537。

附件1:2017年第三期公职律师岗前培训班人员名单

附件2:开票信息表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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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