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长 :沈田丰
专职副会长 :陈三联
副会长 :崔海燕(女) 史建兵 邬辉林 王 健 冯 坚 张震宇 姜海斌 陆金才 刘 珂
秘书长:吴引引(女)
副秘书长:曹 悦 罗 庆(女) 于 梅(女)
顾 问 :唐国华 楼东平 王立新 项坚民
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年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
为进一步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日前,衢州市法官协会和衢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
《意见》共27 条,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相互尊重,保障依法履职。法官在庭审各环节,要保障律师充分发表代理、辩护意见和提问,不得随意打断和制止;要重视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重点复查判决生效后继续为被告人作无罪申诉的案件。律师在法院参与诉讼活动期间,遭遇当事人谩骂等不法侵害时,法院要采取措施制止。律师应当尊重法官对诉讼程序进展的掌控、引导、指挥,不得干扰庭审活动正常进行。二是加强协作,共同化解矛盾。法官与律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媒体聚焦的重大、敏感案件,应协同做好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律师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协助法院做好初次信访的评估和化解工作。三是加强交流,增进共鸣共识。建立专门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业务研讨、信息共享、相互征询意见机制。法院在制定审判业务文件时尽可能征询律协及其专业委员会意见,探索委托律师起草审判指导性意见;律师协会在制定相关执业规则或业务指导规范时,可根据需要听取法院意见。四是相互监督,确保司法廉洁。建立健全法官和律师特定关系、违规交往、执业回避等报告备案制度。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可通过互聘监督员、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反馈表、实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办案质量监督卡等形式加强相互监督,定期相互听取工作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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