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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招聘启事
日期:1970-01-17    阅读:6,197次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原名杭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5年1月5日,1998年评为首家司法部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评为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现因发展需要诚聘律师助理2-3名,具体要求如下:

助理A

一、必须符合要求:

     1.已通过司法考试

     2.能独立驾驶

     3.铁心做律师,有团队合作意识。

     以上三条任一条不符合请勿投简历

二、 优先考虑条件:

1.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者优先;

2.具有建筑业、房产业等行业工作背景者优先;

 

助理B(法律文秘岗)

1.性别不限,专业不限,中文、哲学、历史专业者优先;

     2.学历本科以上,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请有意者针对性的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wqwlaw@hotmail.com ,我们将根据书面简历确定初选面试人员,然后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本所招聘流程较严,无论是否符合面试条件,均会给予回复,如未收到回复,均为面试程序尚未启动,有意者请静候。

欢迎您加盟星韵所!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来源: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