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法官协会、温州市律师协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2010年,温州市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曾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几年来,双方在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双方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文件。
意见要求双方在已建立的良性互动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业务研讨、意见征询等制度,坚持合法、独立、尊重、互信的良性互动原则,加强司法业务研讨交流,实行资源和信息共享,重视发挥律师作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相互配合和监督,确保司法廉洁。
意见还对温州市法官协会、市律师协会继续完善信息交流机制、相互通报法院与律师改革的有关情况、相互通报对方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利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立法官律师互评机制,开展法官评律师、律师评法官活动以及促进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激励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