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在听取汇报后,对宁波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宁波市律师队伍建设(总量)和规模化建设工作有效推进,体现在两个“标志”上:一是小康社会评价体系律师业万分比指标超额完成;二是建成了百人规模大所。他强调,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历届党委、政府的重视,离不开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监管和对行业发展予以的保障。
王勇同时对宁波律师业发展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要把握新形势,增强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适应新常态,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与战略性调整当好参谋,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三是要依法履职尽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司法行政与行业协会“两结合”机制,推动律师行业取得新的发展。
近年来,宁波市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律师总量、业务创收实现“双增长”。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40家、律师人数1909名,位居全省第二,律师总人数达全市户籍人口的万分之3.2。近三年律师业务创收年均增幅在20%以上,2014年全年创收达7.9亿元。 “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成效显著,引进北京大成、盈科等4家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在宁波设立分所,组建1家“百人规模所”,建成70人所、50人所各1家,30人以上所9家。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创设全省首个律师协会监事会,得到省委王辉忠副书记批示:“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创新,有利于行业自律”。
宁波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组织开展“百名律师进千家企业法律体检”“律师志愿者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等专项活动,组建“海洋经济法制推进讲师团”“中小外贸企业律师志愿团”“涉外商事法律顾问委员会”等法律服务团队,为特定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引导律师队伍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二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农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该项制度得到时任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批示:“宁波的这一做法很好,要好好总结、不断完善,加以提倡和推广”。11个县(市)区、所有乡镇(街道)全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行政执法部门开始配备法律顾问。2015年3月,市委办公厅下发《中共宁波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法律顾问工作向党委延伸。三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律师参与市、县二级党政领导每月一次的领导接访和每周一次的信访法律咨询。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宁波律师队伍建设也稳步推进。一是提升人员素质。切实加强律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目前全市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49人次,其中省党代表1人。建立全省首家“律师学院”,一年组织12场次以上培训。加强律师人才开发培养,争取“律师人才资金”项目对律师及事务所进行扶持补助。加快律师职称评定工作。二是强化执业监督。2013年以来,开展律师诉讼案件法院案卷倒查专项行动,查阅全市两级法院2013-2014上半年度案卷17.8万件,对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司法行政和行业协会“双线”查处工作,专项行动在全省树立了工作标杆。三是开展违法违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开展行政处罚与行业处分相结合的查处工作,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惩戒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规范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律师诚信规范建设纳入整个社会诚信建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