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长 :沈田丰
专职副会长 :陈三联
副会长 :崔海燕(女) 史建兵 邬辉林 王 健 冯 坚 张震宇 姜海斌 陆金才 刘 珂
秘书长:吴引引(女)
副秘书长:曹 悦 罗 庆(女) 于 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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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年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
为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检察工作改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和谐的检律关系,温州市检察院、温州市律师协会在2011年签订的《关于建立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基础上,于12月14日在市律师协会举行《关于进一步落实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签字仪式。
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越坚、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周光分别代表双方签字。此次双方签订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共29条。分建立组织机制、开展业务交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作用、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为检察官律师良性互动提供了具体详尽可操作性强的规范。该意见的签署标志着温州市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进入到一个新阶段,也标志着全市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朱进龙参加了会签仪式,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温州市检察系统与律师行业在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建立健全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构建和谐的社会法治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希望双方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搭建好检察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平台,努力把双方会签的意见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在座谈会交流环节,双方还就如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进行了探讨。大家一致认同检察官与律师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的关系,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亟需加强检察官与律师的互动,双方应搭建平台相互借鉴、强化交流,共同提高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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