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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2015年度工作总结
日期:2016-03-30    阅读:11,662次


2015年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在全国律师协会和浙江省律师协会的领导下,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现已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并取得一定成就。现将本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承办了关于“律师怎样为‘一带一路’及PPP提供法律服务”实务理论探讨会

201588-89日,由全国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建筑业协会承办的“律师怎样为‘一带一路’及PPP提供法律服务”实务理论研讨会在美丽的西子湖畔杭州顺利举行。

本次会议特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余晓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蒋卫宇、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俞世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主任朱树英、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国华、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长赵如龙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以“律师怎样为‘一带一路’及PPP提供法律服务”为主题展开讨论,契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旨在充分发挥浙江省优越的海洋地理位置,为走出国门的浙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驾护航。

余晓汉法官在会议中指出,“一带一路”战略旨在传承和发扬古代丝绸之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精神,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理念,旨在通过走经济贸易之路、对外交往之路、文化传播之路、和平友好之路,凝聚各国共识和力量,实现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五通”蓝图,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最高人民法院于77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这一政策性文件为浙商走出国门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但是同时要看到,我们的一带一路只是一个提倡,而并非严格的实体机制,我们必须在实践中利用“一带一路”战略,解决实体问题。

浙江省发改委投资处副处长胡向敏在会议中主要就PPP模式基本情况、浙江省PPP工作推进情况展开演讲。浙江省在国家不断推进PPP工作的引导下,抓紧制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并且制定出台规范PPP的政策意见。截至目前为止,浙江省已有27个项目入国家PPP项目库,总投资1682亿元,115个项目入省第一批PPP项目库,总投资4217亿元。

浙江省财政厅刘涛指出,20142月浙江省省财政厅成立PPP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各地开始建立PPP工作机制,全省多个市县相继成立了PPP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PPP工作的组织领导。浙江省向社会推出我省首批PPP推荐项目20个,投资额总计1176亿元。加强调研指导,推动项目实施,截至目前,已有4个项目签约,2个项目正在招商谈判,其余项目均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中心研究员余钊飞博士在他的演讲中就英国、加拿大、巴基斯坦、俄罗斯等国家开展PPP项目情况进行了阐述,他认为PPP项目中企业的主要风险包括:外部环境风险、政治和社会治安风险、政策和法律风险、经济和市场风险、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风险、合同风险(主要包括责任划分风险、合同价格和支付风险、罚款风险、保函风险)。当然,风险与机遇并存,在“一带一路”大战略下,PPP项目仍然为浙商走出去提供巨大的机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主任朱树英,就“‘一带一路’及PPP模式为专业服务提供的商机以及律师做好准备的重要性“展开演讲。他认为,我国“一带一路”的国家发展战略和PPP投融资模式的结合,给中国律师尤其是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地产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巨大商机和提升高端业务的发展机遇;当然也给我们专业律师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和要求。同时,这两个战略决策给从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研究课题,“一带一路”和PPP投融资模式会给律师业务带来多大的发展机遇?专业律师如何才能抓住这一巨大的新的律师业务的商机?律师应当如何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这一系列问题都已成为我们专业律师不得不面对并且必须及时研究解决的新课题。毫无疑问,我们专业律师当前的业务发展重点是要抓住这个机遇,但机遇总是吝啬的,总是只给做好了准备的人们。专业律师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就必须要服务国家的发展战略,认真做好有关“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PPP模式相结合的专业法律服务的各种准备。我们要抓住机遇,就要深入研究律师如何为国家新的发展战略提供新的法律服务,认真在相应法律服务中真正体现专业律师的专业价值;就要以律师的实际行动在国家新的发展战略实施中努力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曹珊在会议上提出了律师在制作PPP合同时应当从以下九个要点入手:1、建立合作关系;2、社会资本方;3、合作期限;4、项目用地;5、股权变更;6、付费机制;7、风险应对;8、政府承诺;9、强制接管+提前终止。从这九个切入点入手,努力建立起私人部门以合作协议为基础,与公共部门监理起来长期合作关系。

会议期间,裘红伟、张利军、陈月棋、李永涛、程华、曹红光、郦煜超、滕吉萍、汪金敏、戴勇坚、杜继锋、王志坚等全国优秀律师就“律师怎样为‘一带一路’及PPP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了精彩的演讲,不仅是为浙江律师开展“一带一路”及PPP法律服务提供充足的法律知识,更是为全国律师分享丰富的法律资源。

二、积极协助浙江省高院《关于办理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的出台,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的进行

为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建筑市场的有序运转,依法惩治建筑业中的经济型犯罪活动。2015年,本委员会积极主动向省人大、全国人大提交相关议案,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司法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的出台,取得初步成果。201512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出台了《关于审理建筑领域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6年,本委员会将与刑事专业委员会合作,动员本委员会各委员、律师就本次司法解释的起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该《司法解释》的出台。

三、组织承办了浙江省第四期青年律师训练营

20151127-1129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本委会承办的第四期青年律师训练营在杭州顺利举行。

省律协副会长赵永清、副秘书长曹悦出席开营仪式并讲话,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林镥海主持开营仪式。来自全省的13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青年律师业务水平,推动专业化训练,会议特邀请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叶向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主任朱树英、本委会主任林镥海、本委会副主任裘红伟、本委会委员赵全强、原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造价工程师顾龙祥为青年律师进行演讲,主要训练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领域的全过程非诉讼法律服务操作实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问题的破解、建设工程诉讼案件模拟法庭等。

四、结语

本委员会的队伍在不断壮大与发展,工作模式和研讨方式也日渐成熟。新的一年已经到来,本委员会将在提高律师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律师社会作用等方面做出更有成效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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