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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行业教育基地”被确定为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
日期:2018-12-11    阅读:2,244次

日前,经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研究,报请司法部党组同意,位于我省丽水市的“浙江省律师行业教育基地”——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黄景之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全国律师行业党校7家培训基地之一。

浙江省委机关旧址(黄景之律师事务所)位于丽水市梅山弄19号,是抗战初期中共浙江省委机关在丽水期间三大旧址中的核心驻地,也是目前仅存的原址,其形成是特定历史时期法律人士对党的事业的支持、信任和贡献,历史价值和意义不可替代和复制。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今天更是全国律师行业一处宝贵的红色资源。

黄景之(1886—1940),毕业于浙江法政学堂,执律师业务近30年,1938年经周源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机关迁到丽水后,黄景之律师把自己的家让给省委作为办公机关,省委在此设立了秘密活动点和交通联络站,省委的一些重要会议在这里召开,文件资料也在这里刻印和分发。黄景之利用社会关系和业务上的便利,在掩护党组织活动、保存机要文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党的革命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年8月,浙江省委机关旧址(黄景之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浙江省律师行业教育基地。

这次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确定培训基地,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利用各方面党建教育资源,丰富律师党建教育内容,进一步将律师行业党校建设成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坚强阵地,切实发挥律师行业党校在教育培训、示范引领、选拔人才、锻造队伍等方面的作用。主要任务是承担全国律师行业党校相关培训工作任务。同时,培训基地可以结合实际主动对接各省级律师行业党委,将培训资源向西部地区倾斜,向基层单位倾斜,不断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辐射带动律师行业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整体提升,推动新时代律师事业全面发展。此外,中国政法大学、陕西延安干部培训学院、江西瑞金干部学院、山东临沂沂蒙党性教育基地、安徽金寨干部学院、黑龙江省委党校等单位也被确定为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



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