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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等12个专业委员会换届及新设政府法律顾问等10个专业委员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09    阅读:20,626次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我省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律师的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水平,细化律师专业领域,更好地发挥专业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指导作用,根据省律协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常务理事会决议,将对到届的刑事等12个专业委员会进行换届,并新设政府法律顾问等10个专业委员会,同时撤销已到届的法律顾问等2个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期已满并进行换届的专业委员会

  (一)刑事专业委员会

  (二)民商事专业委员会

  (三)行政专业委员会

  (四)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五)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

  (六)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

  (七)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

  (八)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

  (九)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十)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

  (十一)公司专业委员会

  (十二)网络信息专业委员会(原互联网专业委员会)

  二、新设专业委员会

  (一)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职责:提高我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水准,就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政府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提出建议意见,协助我省各级政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职责:促进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创新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方式模式等;总结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开展理论研究、实务探讨,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三)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

  职责:指导、引导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解决,规范村(社区)日常管理,建立村社常态性法律事务机制;协助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等。

  (四)国际投资与“一带一路”专业委员会

  职责:开展国际投资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实务操作交流和理论探讨,为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提供法律支持;为国(境)内外律师交流和沟通搭建平台,参与国际业务项目或案件的法律服务,推动律师服务国际投资和“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五)国际贸易与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职责:组织律师对国际贸易、海商海事法律、国际公约、航运惯例等进行调查和研究,加强海事法的交流和传播;组织实务理论研讨、业务培训、行业间互动交流,提高律师的海商海事业务水平。

  (六)医疗卫生与健康专业委员会

  职责:参与医药健康领域立法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建议,组织制定相关业务指引等;组织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培训等活动;组织对医疗卫生与大健康领域法律服务成果进行编纂。

  (七)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

  职责:规范商事争议解决执业行为,以商事争议(仲裁、调解等)解决机制或程序等为研究对象,增强浙江律师解决商事案件纠纷专业水平;组织全省律师开展商事争议解决新问题、新需求的培训、研讨。

  (八)文化传媒与体育专业委员会

  职责:组织律师对文化、影视、娱乐与体育领域或行业法律法规与业务发展等研究;积极响应省政府体育、时尚产业规划的落实,发挥律师专业作用,推动有关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及法律实务的发展。

  (九)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

  职责:积极关注与参与投资并购专业领域的发展及规范化,发挥律师能动性,提升律师在投资并购活动中的作用;有效促进交易及防止风险,对新问题及难点疑点问题及时开展理论研讨、业务交流,并组织专业律师培训。

  (十)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职责:对财税领域的难点、重点问题开展实务、理论研讨,组织财税专业律师培训,提高财税律师业务能力;加强与财税学术界相关单位、部门的互动交流;在解决律师行业税收问题方面,做好省律协的参谋和助手。

  三、撤销的专业委员会

  (一)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二)涉外与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四、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近4年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关心行业工作,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

  (三)系本省执业律师,且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或已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并有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学院校、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曾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相关专业文章或在省级以上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五)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过相关专业领域内重大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五、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三)执业年限在8年以上,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水平。

  (四)原则上要求具备高级律师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六、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除《申报表》之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文章(《申报表》中填写文章标题,正文提交电子版);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承办过的重大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申报表》中填写案例题目,正文提交电子版);

  (三)相关荣誉证书、聘书等(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四)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划(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七、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新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律师通过各市律协申报,各市律协在省律协分配的报名人选范围内推荐,省律协择优选择。

  (二)各市申报人选分配

  省律协将结合各市律师人数比例与专业领域的分布,适当兼顾律师业欠发达地区,予以分配申报人选名额,《各市申报人选分配表》见附件一。

  (三)自通知公布之日起,申报人员可从神州律师网“浙江律协”公众号下载《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附件二)或《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附件三),按要求填妥后,向各市律师协会申报,请各市律协于2020年5月10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律协。

  八、其他要求

  (一)每位律师限报两个专业委员会;

  (二)每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申报同一专业委员会的人数不多于3人(含本数);

  (三)每位律师限报一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四)主任一般不得连任;

  (五)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未当选的,若愿意继续担任委员,需申报表相应栏目内打勾,申报主任(副主任)人数计入各地申报名额。

  九、联系人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周晓钦   严泽君

  电话:0571-87755601

  E-mail:zwh87755601@163.com

 

附件:

1.各市申报人选分配表

2.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3.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




责任编辑: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