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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
日期:2016-05-17    阅读:5,865次

各市律师协会党委(党工委)、义乌市律师协会党委: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律师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示范与表率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根据中央、省委和厅党委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律师行业实际,现就在全省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全省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律师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巩固发展,党员律师队伍逐步壮大,律师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全省律师队伍中有党员律师6200多人,党员律师占整个律师队伍的39.5%;其中专职律师中党员律师4600多人,占专职律师的34%。绝大部分党员律师忠实履行党员义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积极践行“三维护”的职责使命,引领浙江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律师队伍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党员律师身份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把自己等同于普通律师、普通群众,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有效发挥;极少数党员律师政治意识不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甚至公开宣扬、散布不当言论;有的党员律师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纪律散漫;有的党员律师过于看重经济利益,不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责任,发生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等。上述问题的存在,给整个律师行业带来不良社会影响,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党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是党中央深化党内教育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各级律师协会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总支)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把其作为当前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最重要的一项任务,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党员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律师行业党内思想政治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

二、基本内容

(一)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二)学习系列讲话。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主要领会掌握以下方面内容:(1)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中国梦是国家、民族、人民的梦,核心要义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治国理政总方略,自觉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5)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按照新发展理念做好本职工作;(6)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7)全面从严治党是全体党员共同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个支部和每名党员。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1)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师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等问题。(2)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师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3)强化党的宗旨意识,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师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欠缺,执业过程中不尽职、不尽心、不主动,甚至损害当事人利益,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等问题。(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师律己不严、知行脱节,讲奉献、讲公德、讲诚信不够,有的甚至价值取向扭曲、道德行为失范等问题。(5)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建功立业,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律师缺乏担当、进取心不强、精神不振,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部署的任务敷衍应付,有的甚至逃避责任等问题。

三、基本要求

(一)学党章党规重在规范言行。全体党员律师通过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进一步领会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不断提高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着力提升从事律师职业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要以正反典型为镜思齐自省,规范自身言行,坚决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做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模范。

(二)学系列讲话重在对标看齐。全体党员律师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之江新语》“八八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工作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等重要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领悟好系列讲话彰显的坚定信念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强化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要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把学习系列讲话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深入领会“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

(三)做合格党员重在以知促行、知行合一。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律师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自觉对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等“四讲四有”标准衡量自己、提升自我,严格落实到思想、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坚定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执业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严守戒律;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关键时刻冲得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建功立业。

四、工作措施

(一)紧扣主题内容,开展学习、培训和讨论。坚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引导党员律师开展自学。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开展学习的重点篇目和效果要求,定期组织党员律师集中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律师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围绕主题开展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省委“万场党课到基层”行动部署,推进律师协会党组织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讲好专题党课。要结合实际分层分类组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培训,推动学习不断深入。在学习形式内容安排上,要注重经常,不搞突击;可结合队伍实际,组织党员律师重温入党誓词,到红色教育基地接收优良传统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各类自媒体,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律师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教育。

(二)突出问题导向,对标检视行为。要着眼解决问题开展学习教育。“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每名党员律师都要对照“四讲四有”要求,围绕践行“忠、严、实、新”四个字,对标检视自己的行为,在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宗旨观念等方面,查差距、补短板。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要结合省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开展不规范执业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活动,认真审视少数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剖析思想和执业理念等方面的根源,从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和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坚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针对党员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一项一项抓好整改,教育引导党员律师时时铭记党员身份、强化纪律作风养成,真正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律师的先锋形象树起来,以坚定的整改决心、有效的整改措施,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三)融入中心大局,学用结合讲求实效。学习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增强政治属性摆在首位,组织党员律师凝心静学,以学促思、以思促改、以改促干,把合格党员律师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着力提升党员律师的精气神、展现新作为,不断焕发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生机与活力。要联系厅党委对当前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动员党员律师主动走入企业、深入基层,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在服务中心、服务群众中进一步展示和提升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选树行业标杆,引导党员律师学优看齐、对标赶超。深入打造律师行业党建创新项目和特色品牌,不断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成果;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和模范党员律师等评选,积极推荐党员律师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和百名优秀人物”等评选宣传表彰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一批党员律师和党建创新项目,发挥先进的引领作用和品牌效应,不断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优服务,以党建促发展。

(五)注重落细落小,建立日常教育管理健全长效机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要建立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机制、责任体系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探索开展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实行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决策、规范管理、违法违规惩戒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明确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切实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落实党员律师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实施“传帮带”、定期志愿者服务等工作;严格执行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党员律师的党纪处分,将纪律挺在法律前,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切实发挥党纪处理的刚性约束作用。要严格党员律师的组织关系接转,健全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按照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部署,认真做好对“失联”党员律师、“口袋”党员律师的联系查找和思想教育,实施诫勉谈话,让他们尽快回归组织并参加党内活动;对拒不改正,或者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律师,要进行纪律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律师协会党组织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相关工作。要注重思想发动,引导党员律师主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厅党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精神,防止和克服厌倦心理、松懈情绪;要结合律师行业的特点,研究谋划开展学习教育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措施,使学习教育既全面体现厅党委的要求,又充分体现行业实践特色;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推动整个行业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总支)要把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书记、委员、优秀党员律师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谈体会、讲党课、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立足岗位作示范,确保学习教育的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动态信息等形式,及时总结宣传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鼓舞士气、凝聚人心、扩大影响,为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律师协会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做法与经验,请及时报省律师协会党委。


中共浙江省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来源:宣传部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