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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云飞(取消会员资格 省律协)
日期:2024-01-30    阅读:2,185次

浙 江 省 律 师 协 会

处分决定书

浙律惩字〔2023〕第9号


被处分人:冯云飞,男,汉族,浙江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6201310820339。

经浙江省司法厅查明:2020年,冯云飞在执业过程中为感谢司法人员的帮助和关照,存在前后三次送给司法人员现金19.5万元的违规行为。2023年12月1日,浙江省司法厅吊销冯云飞的律师执业证书。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本会决定如下:

给予冯云飞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浙江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