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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房地产去库存背景下“以房抵债”法律实务问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日期:2016-12-14    阅读:3,939次
    2016年12月10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和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联合举办的房地产去库存背景下“以房抵债”法律实务问题研讨会在杭州顺利召开。中华全国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朱树英、省房地产协会会长贾宝林、省律协副会长李旺荣出席并致辞。浙江、江苏省高院资深法官、浙江省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高尔昌等参加会议。省律协建设工程专委会主任林镥海主持开幕式。来自北京、上海、山东、内蒙古等全国各地律师、省律协房产委委员、建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人员等2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期间,浙江、江苏省高院法官分别作《以房抵债争议解决及司法政策分析》和《以物抵债的性质及效力问题研究》的主题演讲。全国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袁华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作了起草说明;13位律师代表就以房抵债的法律条文研究、法理原则、合同性质、后让与担保性质、破产中对以房抵债的认定、以房抵债的实务操作等进行了思想碰撞和观点交锋。
    本次研讨会为法院、律师、企业创建平台,共同破解“以房抵债”过程中债务的定性与探讨处理过程中的法律难题,不仅契合当前中央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更将对今后实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所帮助。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省律协企业破产管理专委会主任任一民等参加会议。



来源: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责任编辑:姚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