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 长 :沈田丰
专职副会长 :陈三联
副会长 :崔海燕(女) 史建兵 邬辉林 王 健 冯 坚 张震宇 姜海斌 陆金才 刘 珂
秘书长:吴引引(女)
副秘书长:曹 悦 罗 庆(女) 于 梅(女)
顾 问 :唐国华 楼东平 王立新 项坚民
浙江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浙江省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自2010年12月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本会每四年换届一次。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
2015年12月23日下午,宁波市首届破产管理人工作座谈会在新舟宾馆顺风厅召开,该座谈会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议召开,并由宁波市律协企业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宁波市会计师协会以及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办。
本次工作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参会人数多。浙江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饶文军、宁波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褚家荣、民三庭庭长孔华、民三庭副庭长王岚以及县区法院的民二庭庭长、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叶明、宁波市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忻晨等主要领导参会,全市37家入册破产管理人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派53名合伙人甚至主任参加。
在本次会议中,7家破产管理人机构代表发言,其中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黄建洲、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农、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波、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徐衍修作为代表,主要就破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存在的实务难点,包括管理人选定、管理人报酬、省级管理人资质扩容、管理人的人身安全、诉讼费减免等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实务建议。宁波市律师协会叶明副会长对宁波中院召开破产管理人会议表示感谢,并提议构建法院与律师在破产管理的沟通机制,叶明副会长还介绍了宁波市律协对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律师参加破产案件培训的重视,同时提出了入册破产管理人的律所应提高责任感、进一步加强行业的专业培训、主动与法院沟通等三点宝贵建议。
浙江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饶文军、宁波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褚家荣在会上做了讲话,既回应了各家破产管理人机构提出的问题,也结合实务案例提出了法院系统对破产案件承办的要求。镇海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刘丽作为资深破产案件主办法官也提出了自己对破产案件的观点与办案心得。
浙江省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2011-2012 浙ICP备16048209号-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1幢19层 邮编:310011
电话:0571-88855077 传真:0571-87755608 邮箱:zjslsxh@zjbar.com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