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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律有援|张建:边陲南疆,追梦法援
日期:2024-02-26    阅读:2,238次
       2011年,我与法律援助初次结缘,到现在已有十多个年头了。2023年,我有幸继续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奔赴南疆边陲,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时间飞逝,光阴留痕,每一个日日夜夜都镌刻着岁月的烙印,令我难忘,催我前行。
       我所在的服务地,乡镇人口居住分散,农业人口占总人口大部分。平时工作中接触的,大多是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时的接待、代理等日常工作,大多看起来比较繁琐,而且单调,但这些事情常常关系到百姓的日常生活,涉及百姓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志愿律师认真对待,努力把它做好。

调处信访积案  参与化解矛盾
       王某某因与他人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因双方互不相让,意见悬殊,最终不欢而散。王某到相关部门继续上访,从县政府到市政府,不断讨说法、要赔偿。我接到任务后,连续加班准备材料,随后赶赴当事人所在社区,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耐心细致做工作,讲述法律规定、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从法理到情理,从情理到事理,不厌其烦一一分析说明,终于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帮助其化解了心结,缓解了情绪,引导其依法维权。

办理法援案件  维护劳工权益
       受援人李某,单位与其两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书面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补偿。该单位聘请有专职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李某父母年迈没有固定工作,缺少稳定生活来源,其弟弟患有精神残疾,单位与其解除合同后,李某也没有了收入,于是他来到法援中心,希望国家给予援助。我认真研究案情,及时代理援助,认为该单位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愿续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不但应给予经济补偿,还应支付双倍赔偿。从劳动仲裁裁决,到法院一审判决,均支持代理人的意见,裁决书和判决书确认该单位给予双倍赔偿。
       这一年,我共接待来访群众431人次,其中值班接待来访群众320人次,其他活动接待111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培训11场次;共办理法援案件37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刑事案件13件,行政案件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正如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先生所书:“一年苦辣与酸甜,都为苍生绽笑颜,利禄功名何所有,消愁天下铸平安。”我将继续发扬志愿者精神,扎根融入服务地区,接待好每一位来访对象,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次法治宣传,服务人民,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