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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16-06-07    阅读:2,960次

近日,在嘉兴市司法局的积极推动下,嘉兴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具体明确了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的重要地位以及政法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律师参与涉法涉诉工作的保障措施,为嘉兴市律师更加广泛、深度参与信访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该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试行。这是全省首部由地市出台的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实施办法。

该《办法的制定出台,标志着嘉兴市律师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法治政府”、“法治嘉兴”建设推出的又一务实举措正式“落地”开展,特别是科学指导律师作为“引导员”的身份帮助信访群众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办法主要体现“三个新”:

一是新定位。《办法》总则中肯定了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的积极作用,规定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程序和工作内容,即由司法行政机关委派,义务参与信访接待,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有关规定,引导当事人走法律援助、案件申诉和司法救助途径,并为法院、检察院提供意见建议。

二是新模式。《办法》明确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组建该项工作律师服务团,每年定期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推荐律师人选,每月及时安排一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按照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加强对参与律师的专业培训和监督管理。

三是新保障。《办法》明确了各级政法部门工作职责:为参与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安全保障,提供信访事项相关材料,为律师查阅卷宗提供便利,按照规定协助律师为当事人代理申诉及司法救助。同时,为律师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工作补贴,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监督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参与律师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确保参与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输送正能量。

该《办法》出台,是继年初市局与市信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律师参与市县领导接访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又一保障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上级党委政府对律师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



来源:嘉兴市律协
责任编辑:卢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