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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土地律师事务所注销的公告
日期:2021-12-20    阅读:1,757次
浙江金土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33000073243690X6,因合伙协议约定期限早已届满,至今未重新达成协议,拟申请注销律师事务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各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联系人:刘富春,电话:13506664098


浙江金土地律师事务所
2021年12月20日


















来源:浙江金土地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