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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召开联席会议
日期:2021-01-15    阅读:4,292次

      20211月14下午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席会议在省律协召开,检察官与律师代表齐聚一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建言献策。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徐晓波主持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祺国省律协会长郑金都分别通报了检察工作和律师工作情况律师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以及其他律师代表围绕“检律协作”作了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贾宇指出,检察官和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时,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助力我省“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必然要求,具有更加重要而深远意义。

      贾宇要求,要深化检律协作,着力打造新型检律关系的业内标杆。一是进一步拓展检律协作领域。积极探索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申请民事检察监督律师代理制度、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咨询平台建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办理等领域开展合作。二是进一步畅通检律沟通交流渠道。深化“控辩大课堂”“浙检大讲堂”等检律业务交流,建立健全定期沟通协商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工作交流会、学术研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三是进一步形成检律“亲清”关系。检察官和律师要坦荡真诚交往,也要彼此严守职业操守,坚决防止任何违反廉洁纪律、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形成良性互动。

      贾宇强调,要强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营造律师执业最优环境。一要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工作。切实做到在检察环节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并继续加强对其他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二要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多更优的便利举措。要以我省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借助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大的便捷,让律师朋友们有更多的获得感。三要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检察院党组将持续以督查督办、定期听取汇报的形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律师反映强烈的执业权利保障问题,谋措施、抓落实,及时回应律师关切,推进保障工作做深做实,同时对检律合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事例要加强总结和宣传报道,促进形成检律合作良好舆论环境。

      贾宇表示,对于联席会议上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会逐条研究改进,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检律关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马柏伟指出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强化合作共识,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在新型检律关系构建各个方面都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突破、展现了新气象。一是检律协作政策体系日益完善,构建形成了“4+N”的检律协作“政策体系。二是检律协作交流机制日益完善,协作工作平台、信息共享平台、良性互动平台等“三大平台”作用凸显。三是检律协作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纳入重要范畴,为我省律师行业营造了良好的执业环境。四是检律协作评价体系日益完善,检律互评、检律联合庭审巡查等“基层实践”亮点纷呈。

      马柏伟要求,下一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在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更大功夫,在加快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上有更多创新,在全面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上结更实硕果,进一步深化协作共识、创新协作模式、提升协作层次,形成“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的检律互动格局,携手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新型检律关系标志性成果,共同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马柏伟还对检察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持续发挥检察机关特有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监督,三是在全省全面铺开检律互评工作。

     

      省  检察院、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律师协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研究室、宣传部
责任编辑:雷雪飞